为进一步加强扫黑除恶办案攻坚,推进公安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派驻检察室工作,2020年5月7日,四川省检察院召开了“扫黑除恶案件办理暨公安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派驻检察室工作推进会”,雨城区检察院作为向公安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派驻检察室工作试点单位,以书面报告形式在全省做了经验交流发言。会上,省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张树壮在会上对于雨城区检察院的做法给予了充分肯定。
2019年10月雨城区检察院正式向雨城区公安分局派驻检察室,探索了“3+1”工作模式,即建立“常态化监督“”信息化衔接”“派驻检察室与值班检察官”结合的三个工作机制,构建一个“新型检警关系”,逐步形成对公安执法办案活动全方位立体监督的工作格局。
建立常态化监督机制,适度增加侦查监督刚性。雨城区检察院与雅安市公安局雨城区分局联合出台《雨城区人民检察院关于开展对公安机关执法办案部门派驻检察室工作方案》《雨城区人民检察院、雨城区公安局关于开展对公安机关执法办案部门派驻检察室实施细则(试行)》。从制度上确立了以“派驻法制+派驻派出所”相结合的模式开展监督工作,细化为30余项监督配合举措,建立五大制度。
建立信息化衔接机制,拓宽侦查监督的线索来源渠道。派驻检察室探索三种途径构建检、警信息化衔接机制,形成派驻检察室信息数据库。一是与公安机关建立信息共享途径。明确派驻检察室检察官和值班检察官可以通过公安机关联络员的KEY登陆警综平台,查阅接警记录和案件材料。二是建立信息双向通报机制。三是建立巡查制度。检察机关定期或不定期派员额检察官组成联合巡查组到公安机关各执法办案部门进行走访,对公安机关执法办案部门刑事执法的关键环节和重要程序开展监督。
建立 “派驻检察室”与“值班检察官”相结合的工作机制 ,前移监督端口,实现监督与侦查同步。一方面,建立“派驻检察室”与“值班检察官”相结合的工作机制,重点把检察机关侦查监督起点时间从提请逮捕阶段向前延伸至立案阶段,把公安机关立案后侦查违法问题高发的24小时监督盲区纳入到侦查监督范围。从公安机关抓获犯罪嫌疑人开始,就进入检察机关侦查监督视野。另一方面,通过“派驻检察室”与“值班检察官”相结合,推动侦查监督模式由事后监督变为同步监督。
构建新型检警关系,形成配合与监督并重的工作合力。雨城区检察院坚持以建立“新型良性互动的检警关系”为目标,构建检警联席互动机制。派驻检察官通过对监督数据分析,梳理存在问题较多的基层执法办案单位或存在问题集中的侦查活动环节,将监督工作有效延伸至具体的办案单位,与公安机关共同提升执法规范化建设。(张宏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