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提高刑事庭审实质化工作水平,全力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改革工作,11月8日,芦山法院组织召开了2024年刑事庭审实质化工作推进会,党组书记、院长冯川江出席会议并讲话,党组成员、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从繁简分流、“四类人员”出庭作证、庭前会议规程落实、律师全覆盖、非法证据排除、多媒体示证等方面,就2024年以来的刑事庭审实质化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总结,分析了当前庭审实质化存在问题及原因,并就下一步工作提出建议。
会议要求:一是强化证据裁判意识,实现诉讼证据质证在法庭、案件事实查明在法庭、诉辩意见发表在法庭、裁判理由形成在法庭,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严格落实非法证据排除制度。二是完善“四类人员”出庭作证机制。以依申请出庭与以职权通知方式相结合,坚持“能出则出”原则,鼓励人证当庭对质,完善证人出庭作证范围、程序及保障等措施,努力扫清证人出庭作证的障碍。三是严格贯彻落实庭审“三项规程”。积极发挥庭前会议作用,采用多媒体示证方式,保证庭审的集中性和有效性,积极开展律师辩护全覆盖工作,充分保障被告人获得有效辩护的权利,充分尊重和平等对待控辩双方当庭发表意见的权利,引导控辩双方针对案件争议焦点平等对抗。四是健全庭审实质化部门协作机制,强化庭审为中心司法理念,畅通监委、法院、检察、公安、司法机关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定期或不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共同有效推动刑事庭审实质化、优质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