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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干部要以民为镜

来源:广安经开区行政审批与审计局 作者: 梁明明 发布时间:2024-12-19 09:29:24

古人云:“以铜为鉴,可正衣冠;以古为鉴,可知兴替;以人为鉴,可明得失”。对于党员干部而言,无论做何种工作,都当接受群众监督、受到群众评判,以群众的得失为镜子,把群众呼声、群众需求作为干事创业的出发点,以民情为镜,把一切工作落实到为民造福上来。

党员干部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群众路线是党的生命线和根本工作路线,是党在长期革命和建设中制胜的“绝招”,是群众工作的“法宝”。广大党员干部要对照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照镜子”。“照镜子”不能只看到群众反映好的一面,对于反映不好的一面也要能听得到、听得进,及时发现自己在工作和生活作风上存在的问题并进行整改。端正自己的行为,以良好的形象展现给人民群众,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如此一来,无论是制定政策,还是推动工作,就能更真实有效地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

党员干部要拜人民为师。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我们党制定一切方针、政策、路线的目标对象都指向人民群众。没有人民群众的参与,这些方针、政策、路线就失去了存在的意义和实施的可能。因此,我们就要了解群众的心声,了解群众的需要,关心群众的利益。要想做到这一点,我们必须谦虚地向创造社会历史和人类生活的人民群众学习。不仅要学习他们的生产和生活知识,还要将这些知识系统化、规律化,通过整理、归纳、综合、提炼,使之成为科学的真知,使之成为我们制定方针、政策、路线的基石。

党员干部要倾听群众呼声。善于倾听群众“呼声”是我们想问题、办事情、做决策的源泉,是检验我们工作作风和党性原则的重要标尺。群众的想法最质朴,群众的意见最真诚,群众的建议最直接,群众的“呼声”是改进工作的“秘籍宝典”。“知屋漏者在宇下,知政失者在草野”,党员干部要坚持诚恳倾听群众的“呼声”,坚持在“民有所呼、我有所应,民有所盼、我有所为”中解决好群众遇到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坚持在“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中提升各项工作质量水平,提升人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


责任编辑:崔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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