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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法|王增辉:民法典第二百五十八条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1-03-16 15:2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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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书法遇上法律,会擦出怎样的火花?2020年7月11日,由司法部普法与依法治理局和法治日报社共同主办、法报文化传媒(北京)有限公司和北京千音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联合承办的“书·法”系列活动正式启动。

“书·法”活动旨在为创新法治宣传教育,多开一点脑洞、多花一点心思、多出一点力量、多做一点贡献,引领和推动更多的人拿起笔来学法、写法,在不断“书·法”过程中,提升自身的法治素养,在全社会弘扬法治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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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法”活动以书写《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法条开笔,未来将对准更多的法律。

民法典第二百五十八条 国家所有的财产受法律保护,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侵占、哄抢、私分、截留、破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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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增辉,中国硬笔书法协会会员,四川省教育学会书法教育专业委员会会员,成都市书法家协会会员,重庆市诗词学会会员。


责任编辑:杨雪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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