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制网
法治文化研究会

诗词沁心田 书香促履职 ——巴中市巴州区“书香政协”诗词学习繁花似锦

来源:巴州政协 作者:张盛江、胡明 发布时间:2024-04-26 17:15:09


 

“今天我们转段学习,接下来将分‘最美诗经’‘乐府诗香’‘魏晋风骨’‘大唐诗情’‘宋词之美’‘元曲低唱’‘纳兰深情’几个篇章开展诗词系统学习……”

4月24日,巴中市巴州区“书香政协·八角楼悦读”群“每周一诗”活动牵头人如约而至。

近年来,巴州区政将传统古诗词学习作为书香政协建设一项重要内容,持续深入抓落实,取得良好效果。

 

学习内容:专题化+季节化

一方面通过“红色诗词”“吟咏巴州诗词”“习近平引用诗词”等主题,集中化、专题化开展学习活动。另一方面因时制宜选学诗词,关照生活、结合实际,鲜活感知古诗词的魅力,春分感受“向春入二月,花色影重重”的明媚;秋季感受“晓晴寒未起,霜叶满阶红”“卧迟灯灭后,睡美雨声中”的安闲恬淡;大雪时节,感受“北国风光,千立冰封,万里雪飘”的壮美;霜降中体味 “谁念西风独自凉,萧萧黄叶闭疏窗”珍惜当下,不留 “沉思往事立斜阳” “当时只道是寻常”的遗憾……,并以诗词接龙补充诗句等学习同一题材,不同朝代、不同诗人的抒写,看花、听雨、观山、望水过节,在古诗词中感受节令变化山河壮美,与古人相隔千年执手相惜。

 

学习形式:全面普及+重点提升

既注重每周线上“一份诗词解析、一个朗诵视频、一个唱诵视频、一套诗词手机屏保”全面普及学习,普通话、四川话都可朗诵,铅笔、毛笔、钢笔、粉笔都是抄写工具,笔记本、小卡片、小纸条、空白处方签、黑板等都可随处书写,音频、视频等都算呈现形式,让委员树立随时随地随处可学理念。又采取线下举办讲座、唱诵、集体书写等活动深度学习,形式多样让诗词之美、音乐之美、汉字之美相得益彰。“学习标兵”陈方芳在工作间隙用医院便签书写的诗词让大家眼前一亮;“朗诵王子”王刚朗诵的岳飞的《满江红》获得满堂喝彩。

学习中,不仅专人负责精选好诗开展学习,还注重委员的参与度,各界别轮流诗词值周。第二界别组在完成诗词值周后,该组政协常委、区侨联主席常蓝芳以“诗词志愿者”身份又组织学习了苏轼的《水调歌头·明月几时有》,掀起群里朗诵、书写热潮,音频、视频、硬笔、软笔作品纷呈。

年初,组织政协委员、机关干部及其子女在群里开展了“诗词迎新春活动”,为群里送上了一份从未有过的别开生面、热闹丰盛“诗词年夜饭”,将诗词学习交流推上一个新高度。

 

学习延伸:塑造自我+建功立业

开展之初,很多委员羞于晒出自己的抄写朗诵。“界别组擂台赛”看看谁最帅,机关女干部“铿锵玫瑰组合”长头发飘起来,摸一摸诗词的云彩等“学习小花絮”激起千层浪,周末晚上9点周一早上6点群里就有委员和机关干部开始发诗词视频,文章,大家纷纷笑称“太卷了”。

区政协党组书记、主席蒋军辉不仅带头书写,还要求大家在诗词学习过程中呈现委员们的文化自信、文化自觉,要以诗词学习破除缺乏交流的壁垒,在立足岗位建功立业上也要起来。

“特约书写人”“特约朗诵者”应运而生,鼓励政协委员、干部职工在普通话训练、钢笔字练习、毛笔字学习、歌唱、绘画等特长方面同步提高展示,成为更好的自己。

“一起靠近光,追逐光,成为光,散发光……”

“每天的坚持,不是为了感动谁,也不是为了向谁证明,而是我知道,坚持才能对得起今天的自己。”

“那些看似波澜不惊的日复一日,一定会在某一天让你看到坚持的意义”

每周,诸如此类励志的话语出现在书香政协群。大家逐渐把群置顶,当成每天必看群,各行各业委员纷纷晒出自己的工作,由此完成了诗词学习向增强委员交流、展现委员风采、提振委员担当精神的无声深化与转变,大家纷纷晒出义务支教、送医、“有事来协商”“同心共建现代化巴州”等方面的“答卷”。

“这是全国牡丹奖、全国群星奖得主,我们的政协委员杨娜的剧照,她今年参加了五六个省级比赛、展演,参加了上百场次的文旅推介演出、比赛,惠上万人哦,超人啊!

“活动开展得好,急企业之所急”。在区政协第二界别联组发出助企采茶行活动的图片后,委员们纷纷点赞。

“忙世人之所闲、闲世人之所忙,每周学习一诗,并非不谈悲喜、只是饮茶读书,而是要共同画好同心圆。接下来,我们将与相关部门共同探索以‘书香政协’推动‘书香社会’建设这个课题,为文化强区、文明城市创建贡献政协力量”,区政协副主席李松正在为下一步工作思考、谋划。


责任编辑:杨海燕

新闻总署国登2012-F00075847号· 知识产权 (川)作登字2017F00078064 · 连续出版物刊号 川KXO1-093 · 互联网信息服务许可证 川B2-20191090 ·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川网文【2019】5415-440号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 川字第00217号

出版物许可证 新出发字第510105010299号 · 川文旅审函【2019】886号 · 川新广审批准字【2017】335号 · 川法学文研批字【2015】012号 · 川法文批字【2019】009号 · 川新广批函字【2016】30号

国家商标局受理第23862702号 · 网络安全资格认证第23955号 · 省法治文化研究会融媒体中心负责技术、维护和管理

蜀ICP备18021130号-2 川公网安备 51010402001487号

本网站(非新闻类)刊发信息不代表主办单位和本网之观点,如有异议请联系本网删改·法律顾问:省法治文化研究会专家委(何艳律师)

四川省法治文化研究会 四 川 法 制 网版权所 有 ,未 经 书 面 授 权 禁 止 使 用

Copyright © 1997-2020 by www.scfzw.net all rights reserved

电脑版 | 移动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