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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市江阳区人民法院
执行悬赏公告
因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为充分发动社会力量查找被执行人下落及财产线索,有效执行人民法院生效法律文书,经申请执行人申请,本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规定,特发布悬赏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王学中,男,汉族,生于1965年6月2日,户籍地四川省泸州市江阳区通滩镇开福村八社29号,现住云南省昆明市,公民身份号码:51052119650602****。
执行案号:(2020)川0502执83号
执行标的:202万
一、悬赏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本案执行完毕之前。本公告发布后,若被执行人已经履行完毕全部义务,本悬赏公告自动失效。
二、悬赏条件
申请执行人承诺,举报人提供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或被执行人下落,使本案执行标的全部执行到位的,奖励执行到位金额的20%;提供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或被执行人下落,使本案执行标的部分执行到位的,奖励执行到位金额的5%。本院将对举报信息按时间先后顺序进行登记,若举报线索有相同的,以最先举报的为准,一经核实,将通知举报人登记有关信息。若被执行人已被法院发现但未处置的财产不属于悬赏范畴。
三、举报电话
联系电话:0830-3110763
联系人:刘勇
本院安排专人负责举报人的举报工作,切实维护举报者的利益,对提供财产线索的人员身份及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
2025年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