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信虽至,寒气犹在,但这丝毫没有阻碍泸县法院奋斗在执行一线干警们的坚定步伐,他们迎凄风、披寒月,行进在乡间小道,穿梭于夜色霓虹间,用坚定执著守护万家灯火……
司法拘留,促恶意欠薪终履行
2024年1月4日,王某因未收到劳务工资5000元,忧心忡忡地持生效民事判决书到泸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李某、陈某二人。立案后,执行法官先后通过电话、微信向被两名执行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等相关法律文书,督促他们立即履行生效法律文书义务,但两人均以在外地务工为由拒不履行。
在沟通中,执行干警了解到被执行人李某、陈某属于“弟兄班”的工地承包经营模式,在工地承包期间,共拖欠三名农民工的劳务工资,王某仅是其中之一,另拖欠钟某工资7000元,拖欠舒某工资13000元。在了解到上述情况后,法官立即就拖欠多名农民工工资的情况向二被执行人进行核实敦促,但二人仍以在外务工、未回泸县的理由拒不履行。
在外没回来就不能履行?这个理由未免太过牵强。在多次沟通仍无进展后,泸县法院加大线上线下调查摸排力度,并获取到一条重要信息,被执行人李某于2024年1月上旬已回到老家,并在村内养殖场打零工。执行干警随即将李某拘传,即使被拘传,李某仍态度强硬、拒不履行,态度嚣张,严重扰乱法院执行秩序。经合议庭合议,李某具有不如实报告财产、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情形,决定对其采取拘留十五天的强制措施。
2024年1月29日,李某家属主动联系承办法官,表示已将剩余拖欠工资18270元支付到法院账户。经核实后,其拖欠工资款确已到账。随后,法院将款项支付给申请执行人,三案均执行完毕。
警法联动,让“跑跑”跑不了
申请执行人韩某与被执行人胥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双方于2022年5月份在玄滩法庭达成调解协议后,经申请执行人多次催收,被执行人仍拒不履行,并且还玩起“失踪”。
韩某于2023年9月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立案后执行法官依法向被执行人胥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释明拒不履行的法律风险,要求其立即履行付款义务,但胥某仍然置之不理,拒不报告财产。经查,胥某名下登记有一辆猎豹牌汽车,本院立即对该车辆进行查封,向胥某送达查封裁定书,要求其7日内将查封车辆交付至本院。但胥某却在电话里明确回复“不会来”,一种奈我何的挑衅,对国家法律毫无敬畏。
执行人员见释法明理无效,果断将胥某纳入拟司法拘留人员,在公安机关协助下,2024年1月29日,在泸州市龙马潭区海吉星农贸市场成功将被执行人胥某查获,并于同日移交法院。
“目前,你的行为属于有财产拒不报告且拒不交付生效裁定指定交付的情形,我院可依法采取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情节严重的可按‘拒执罪’予以判处。”在执行人员铿锵有力的训诫中,被执行人意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写下了“悔过书”,并一次性支付申请执行人18000元,案件执行完毕。
执行工作是“法之必行”的重要保障,也是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公里”。泸县法院执行干警以“如我在执”的理念奔波在执行路上,让更多的“纸上权益”转化为真金白银,以实际行动给申请执行人献上新春“贺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