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检察院对我们的关心和帮助,为我们送来司法救助金,让我们重拾对未来生活的信心。”救助对象扎某某接过1万元司法救助金后感动地对检察干警说道。近日, 甘孜州雅江县人民检察院在院四楼会议室为三名救助申请人开展国家司法救助金发放仪式,向救助申请人扎某某某、大卿某、小卿某(双胞胎)共发放救助金20000元。
救助申请人扎某某现就读雅江县城厢小学五年级,家中四口人,扎某某母亲患慢性病需长期服药,丧失劳动力,其哥哥现在在雅江中学读高一,父亲是家中唯一的劳动力,一边做体力工作一边照顾整个家庭,且属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实属困难,现在申请人扎某某系六某强奸案受害人,这让原本贫困的家庭更是雪上加霜。
救助申请人大卿某就读雅江县呷拉中学初一,小卿某就读南充市蓬安县小学五年级,现家中有外公、外婆且现年岁已高,并丧失劳动力,申请人大卿某和小卿某系卿某某故意杀人案的受害人近亲属,原本是一个幸福美满的家庭,现在大卿某和小卿某的母亲被杀害,父亲被关押,家中无任何劳动力,这给两姐妹的学习、生活心理带来了巨大的压力。
该院控申部门在得知以上情况后,上门详细和核实了解其家庭情况,经过严格审查,认为其情况符合《人民检察院国家司法救助工作细则(试行)》的规定,应给予国家司法救助,为家庭生活困难的刑事被害人送去了温暖,并鼓励她们早日走出心理阴影,重新回归正常生活,被救助的扎某某某、大卿某和小卿某向检察干警深深的鞠了一躬,说道:“谢谢检察院的叔叔阿姨,我们一定会好好学习,卡卓,卡卓”。
司法救助作为一项重要的社会保障体制,是司法过程中对困难群众的救助工作,对保障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发挥着重要的作用。雅江县检察院将继续按照“应救尽救”的原则,努力做好司法救助、释法说理、精神安抚、心理疏导和其他帮扶工作,妥善化解社会矛盾,传递检察温情。此次救助,为申请人家庭解决了燃眉之急,使申请人家庭没有因案返贫,为脱贫攻坚回头看提供了有力保障。(雅江县检察院 付冬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