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4日,屏山县人民法院巡回法庭前往屏山镇寺坪村巡回审理一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
据了解,张某2019年4月向信用社借款67000元,至今尚未偿还。后经原告多次催收未果,遂诉至法院。因被告行动不便,为方便当事人诉讼,同时达到“以案普法”的目的,承办法官便将法庭搬至被告家门口,开展巡回审判。庭审结束后,法官针对本案中涉及的法律问题,向旁听人员详细讲解了《民法典》中相关规定,还重点释明了不如期还款义务应承担的法律后果,并提醒大家在今后经济活动中应注意规避风险,谨防金融诈骗和电信诈骗,努力提升个人诚信度,最大限度地保护自身合法权益。
迈出去的是脚步,带回来的是民心。下一步,屏山法院将积极开展巡回审判,充分发挥案件审判过程的普法、教育意义,让法官走出法院,走进乡村、走进社区,将法庭搬到田间地头,房前屋后,搬到老百姓最需要的地方,打通司法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让老百姓切身感受到法治就在身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