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对检察官对我做出的微罪不起诉决定没有意见,感谢各位领导对我的关心,我以后一定洗心革面,不辜负大家对我的希望”,通过承办检察官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的释法说理,案件当事人欧某某在对其涉嫌盗窃案开展的听证会上说道。
近日,石棉县人民检察院在石棉县回隆镇竹马村村委会对两起不起诉盗窃案举行公开听证会,听证会由石棉县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张进主持,邀请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值班律师、侦查人员、园区管委会工作人员参加听证。
考虑到犯罪嫌疑人为高山少数民族,不通晓汉语,石棉县人民检察院还选派了一名办案经验丰富的彝族干警全程参与听证并为犯罪嫌疑人实时翻译。会上,承办检察官详细介绍了案件的基本案情、拟作不起诉的理由及法律依据,听证员在充分了解案情、听取检察机关意见后一致同意检察机关对两起案件当事人分别作出不起诉的决定,同时对石棉县人民检察院到群众家门口举行公开听证的方式办理案件,做到了办理一案、教育一片的做法赞不绝口。
听证会后,石棉县人民检察院又组织开展了一次“零距离”的普法宣传活动,检察干警们向当地群众进行了森林防火、非法集资、诈骗等有关法律知识的宣传,并以案释法,现场解答群众疑问,为6名群众提供了专业法律咨询,派发了普法宣传资料100余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