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天全县法院始终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践行能动司法理念,建立完善诉源治理工作机制,深入推进多元纠纷解决机制建设,多措并举促进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全面提升诉源治理效能。
一、强化机制建设,完善诉源治理工作制度保障
把坚持和发展好新时代“枫桥经验”统一于党的绝对领导,统一于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统一于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主动融入党委领导下的社会治理体系和诉源治理大格局。积极推动县委两办出台《关于深化“诉源治理”助力天全生态经济强县建设的实施意见》,与政法委、司法行政等部门会签《关于坚持发展“枫桥经验”深入推进诉源治理 进一步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实施意见》《开展“无讼村(社区)”建设 助力基层社会治理的实施方案》等规范性文件5个,细化部门职责,构建多元共建共治共享格局。规范诉源治理流程,制定完善法院内部工作流程管理规范13个,囊括诉讼辅导、诉前调解案件管理、诉调对接、在线调解、调解员指导培训等业务范围,着力推动提升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法治化水平。
二、加强诉前引导,加大非诉讼纠纷解决方式推广力度
在登记立案前对当事人进行诉讼辅导,充分运用类案检索平台,为当事人提供既判典型案例作为参考,引导当事人正确计算解纷成本、评估诉求预期。同时,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严格审查准入标准,通过全面审查调解组织管理章程、调解员情况及收费标准等信息,在人民法院调解平台认证商事特邀调解组织3家。制作调解工作操作指引,注重发挥道路交通、劳动争议、金融保险等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优势,公布调解组织的相关信息和收费标准,充分阐释调解非对抗性、经济性、及时性等优势,培育当事人非诉纠纷解决意识,鼓励选择非诉纠纷解决方式,合力有效促进矛盾纠纷及时妥善解决。
三、注重强基导向,强化人民法庭诉源治理职能
在始阳人民法庭设立全市首家5G“石榴籽”调解室,主动与乡镇、村(社区)以及纠纷多发领域的行政主管部门、行业协会等建立常态化联系,推行重要会议列席机制,设立诉讼服务站4个,巡回审判点3个。13名员额法官下沉一线,分别联系辖区乡镇,有效缓解法庭覆盖不全问题,形成庭、站、点、员式的基层法律服务网络,促进人民群众法律意识不断提升,大力推动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良序。近年来,共提供综合诉讼服务140余次,联合辖区派出所、司法所开展法治宣传14次,共同化解矛盾纠纷120余件。
四、推动做实人民调解,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基础性作用
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大调解格局中的基础性作用,支持司法行政机关加强规范化建设,推动依法设立天全县诉调对接人民调解委员会,选聘专职调解员2名,并邀请入驻法院工作。做实指导调解的法定职能,在制度健全、工作规范、调解业务等方面给予全面指导,组织开展专项培训42次。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扩大特邀调解员资源库,从退休政法干警、各类法律服务工作者、社会专业人士中聘任特邀调解员25名。共委派诉前调解案件4475件,已结4454件,调解成功2361件,调解成功率53.01%,申请司法确认964件。
五、推动做实行业性专业性调解,有效赋能金融纠纷源头治理
围绕“多元化解+示范诉讼”工作思路,打通行业调解通道,上线类型化案件快速调解平台,对互联网金融小额借款纠纷推行行业调解、诉前调解、诉中调解和执行和解分层递进的全链条、要素式、一体化多元解纷机制。在县委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协调司法行政、民政等部门在天全县培育金融行业专业调解组织3家,已接受全国各地20余家金融机构委托,对金融案件开展专业化调解。截至目前,调解组织专业化调解员规模已超过300人,接受调解申请超过11万余件,为借款群众减免本息等超500万元。
六、推动做实律师调解,不断汇聚矛盾纠纷调解合力
推行以律师调解为代表的市场化解纷模式,促进完善人民调解公益性托底、市场化调解并行的调解工作机制。通过与律师事务所多次会商梳理,2023年10月,依托人民法院调解平台,与律师事务所达成线上参与诉前调解工作的合作方案,明确了律师参与调解工作的原则、模式、流程、受案范围、时限等规定和保密、回避、重大事项报告等纪律要求,使律师参与诉前调解工作模式落到实处。在增强本地矛盾纠纷化解实效的同时,不断向全国各地输出调解能力。方案实施以来,共向律师事务所5名律师委派诉前调解案件37件,申请司法确认3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