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枫桥经验”在新时代的实践方式和要求在不断更新,这要求我们的理念思维、工作格局、手段方式要与时俱进。新安法庭立足审判职能,充分发挥化解矛盾纠纷的前沿阵地作用,大力弘扬人民司法的优良传统和时代价值,努力做基层矛盾纠纷化解的“前哨站”和“终点站”。
一、数字赋能,助力司法便民
“真的太感谢你们了,那么晚还帮我们调解案子”,当事人深夜向承办法官表示由衷的感谢。这是一起离婚纠纷,在了解双方当事人的诉求和真实想法后,承办法官多次和当事人进行联系沟通,双方均表示可以先行调解,但双方当事人均在外省务工,不便到法庭处理纠纷,新安法庭便搭起联系两地当事人的“云”上解纷桥,当得知被告只有晚上十点下班后才能参加调解,于是法官便决定在晚上十点为双方“云”调解。最终,经过释法明理与耐心调解,双方在线签署了调解协议,一起跨省纠纷得到圆满解决。
新安法庭管辖新安镇、新市镇、夏溪乡、屏边彝族乡、清平彝族乡五个乡镇,为把司法服务送到群众身边,把为群众办实事落到实处,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积极回应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利用“智慧法院”建设在线调解、网上开庭等便民举措极大提升了审判工作质效,有效降低了群众诉讼成本,切实降低了纠纷化解时间和经济成本,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方便了当事人参加诉讼,切实为民办事。
二、一庭一品,助力民族团结
司法之于群众,正如树木之于土壤,扎根基层,走进群众才能获得永不枯竭的活力源泉。新安法庭辖区彝汉杂居多,矛盾纠纷日趋多样,为进一步加强基层社会治理,不断践行“发动和依靠群众,坚持矛盾不上交”的枫桥经验,新安法庭积极挖掘本土特色资源,创新推出“黑勒拉哈石榴籽调解工作室”,努力让民族矛盾纠纷止诉于“源”、息诉于“调”、化诉于“理”。新安法庭引入熟悉民族语言、习惯、风土人情的彝族代表人士黑勒拉哈作为调解员,开展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同时对于诉前有调解余地的,由法官、法官助理指导、委托彝族调解委员会调解,实现审与调的高度联动,有效化解民族矛盾。
近日,“拉哈调解室”成功调解一起“羊吃杜仲”的上诉案件,彝族拉某的羊群吃了同村村民种植的杜仲产生了纠纷,拉某不服一审裁判上诉后,受二审承办法官的邀请前往调解,在充分尊重当事人意愿的基础上,经过法官说法、“拉哈”讲情,最终双方各退一步,握手言和,不仅化解了矛盾纠纷,满足了诉求,还修复了邻里关系,真正实现了矛盾纠纷源头化解,和群众共同奏响了屏山和谐稳定的进行曲。
三、多措并举,助力法治宣传
对法官来说,一起案件的审结即代表司法程序的结束,但如何发挥典型案件“裂变”效能,进行精准普法教育,实现裁判结果对日常行为的规范与引导作用,做到纠纷源头预防,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对法治的认同感和获得感,是新安人民法庭探寻的目标。我们深入开展丰富多样的普法宣传活动,以文字和图片宣传为基础内容,走进学校通过法治课堂、法律知识竞赛等形式,为广大中小学生系好人生第一粒“法治扣子”,同时对于在当地群众关注度高、社会面广、发生纠纷率高、具有普法教育意义的典型案例,比如涉及果农的买卖合同纠纷、涉及银行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等,并下沉到各村开展巡回审理,实现“审理一片、教育一片、影响一片”的良好普法效果。
为讲好法院故事,传递司法正能量,让人民法院好声音“飞入”寻常百姓家,新安法庭还充分运用多种平台讲述“法庭故事”,选取典型案例拍摄《大山里的钟法官》纪录片,利用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广阔的传播力和强大的影响力,切实拉近法院与群众距离,让法院宣传工作真正“接地气”,贴近群众,有效增强了法院宣传工作的传播力、引导力、影响力和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