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高县司法局坚持以民生领域法律服务需求为导向,紧紧围绕县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立足为人民群众提供精准性、公益性、普惠性、可选择性的“三式”公共法律服务,服务保障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维护大局稳定,助推法治乡村建设。
“诊疗式”服务
针依托县、镇、村三级公共法律服务站点,整合镇、村两级法律顾问、律师、司法助理员等人员开展法治体检活动。截至目前,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镇公共法律服务站、村(社区)法律服务室在招商引资、村集体资产经营、农业产业化经营等方面提供免费法律咨询13000人次、合同审查530件次、涉企法律风险提示35件次、审核完善村(居)民自治章程216件次。
“互动式”普法 围绕“八五”普法规划,结合“3·8”妇女维权周、“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等重要时间节点,通过法治宣传栏、普法讲座、组建法治微信群、入村进户发放资料等多种方式,积极开展法律进乡村、进社区、进村集体企业等“法律十二进”活动,开展互动式普法,广泛宣传宪法、民法典等与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生活法律常识。截至目前,建成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2个,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3个,法治文化宣传阵地15个。
“精准式”解忧 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司法所主动融入基层社会治理,统筹村(社区)法律顾问、人民调解员等力量,推动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建立防汛减灾台账,及时了解、发现、掌握、上报涉汛涉灾矛盾纠纷和苗头隐患。截至目前,化解农村土地承包经营、邻里关系、婚姻家庭等矛盾纠纷334件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