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商标权保护,是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优化营商环境的应有之意。叙永县人民法院以司法服务助力企业商标维权,为优化区域营商环境贡献司法力量。
近年来,叙永县赤水镇大力发展特色水果种植产业,依托赤水河独特地理位置和气候,赤水河凤凰李个大饱满、脆甜爽口、果香浓郁,深消费者欢迎。赤水镇七里店凤凰李产业是当地发展重点,某种植家庭农场系赤水镇一家经营范围含水果种植、销售、农业休闲观光旅游等的合伙企业,该企业于2019年注册了“赤敏果”商标。2023年,该企业执行事务合伙人王某偶然发现一水果礼盒上的商标是其企业2019年已注册的商标,经其进一步了解,发现存在他人擅自使用、售卖侵犯其商标权水果纸箱的情况,王某即着手商标维权。
叙永县人民法院坚持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以法护航服务企业发展,积极开展“一对一”暖企护企活动,问需于企、送法入企。该农场系法院“一对一”联系企业,在了解到农场上述情况后,依法指导该农场维权,为其提供法律咨询。经维权后,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进行了查处,收缴了侵权商品,责令当事人向合伙人道歉,并承诺今后不再擅自使用他人注册商标,问题得以圆满解决。
该起维权案件的圆满化解,一方面体现出市场主体的商标保护意识增强,更加有利于品牌维护,积极发挥司法助农的作用,服务乡村振兴,助力经济发展。另一方面,也暴露出部分从业者缺乏法律知识,对商标权等相关法律法规不了解的问题,未认识到侵害他人商标的危害性,不利于健康市场秩序的维护及营商环境的优化。
下一步,叙永县人民法院将继续发挥司法职能,创新工作举措,把优化营商环境落到实处,加强普法宣传,提升个人、企业法律意识,提高大众法律知悉度,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助力营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环境,为构建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