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制网
法治文化研究会

泸县司法局云龙司法所:三项措施构建青少年法治宣传新格局

来源:云龙司法所 作者:胡阳 发布时间:2023-09-14 10:23:51

为守护青少年健康成长,引导他们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进一步强化自身安全防范意识、增强法治观念、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创建平安、和谐的校园环境,云龙司法所立足农村地区工作实际,采取三项措施,多渠道、全方位开展宣传教育活动,着力构建农村青少年法治宣传新格局。

image.png

一是校园宣传新合力。由法庭、派出所、司法所组成专业的校园法治宣传小分队,走进中小学、幼儿园开展法治教育宣传。根据学生的年龄段和心理特征,围绕校园欺凌、防范电信诈骗、毒品危害、矛盾纠纷和防止不法侵害等方面进行讲解,让法治的种子在每一个少年儿童的心中生根发芽、茁壮成长。2023年以来,云龙镇共组织开展校园法治宣传教育活动9次,受教育学生达2000余人。

二是宣传阵地换新样。今年春、秋期开学季,将全镇15个村(社区)、2所中小学、3所幼儿园、6个公交车站的宣传栏更新为以漫画、图片为主的适合青少年儿童的法治宣传内容,真正做到了全覆盖、无缝隙地打造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阵地,将法治安全教育理念融入社会、灌输到广大人民群众心中。

image.png

三是内容形式新突破。不断探索适合少年儿童普法内容和多样的普法形式,组织开展情景演绎、案例式教学、有奖问答等形式的法治实践活动。2023年以来,开展了“小小法娃普法员”、宪法演讲、禁毒反诈有奖问答、习近平法治思想手抄报等活动共计8次,参与学生达700余人次,有效推动了普法工作逐步实现从“大水漫灌”到“精准滴灌”,赋能云龙镇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再升级。


责任编辑:杨睿

新闻总署国登2012-F00075847号· 知识产权 (川)作登字2017F00078064 · 连续出版物刊号 川KXO1-093 · 互联网信息服务许可证 川B2-20191090 ·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川网文【2019】5415-440号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 川字第00217号

出版物许可证 新出发字第510105010299号 · 川文旅审函【2019】886号 · 川新广审批准字【2017】335号 · 川法学文研批字【2015】012号 · 川法文批字【2019】009号 · 川新广批函字【2016】30号

国家商标局受理第23862702号 · 网络安全资格认证第23955号 · 省法治文化研究会融媒体中心负责技术、维护和管理

蜀ICP备18021130号-2 川公网安备 51010402001487号

本网站(非新闻类)刊发信息不代表主办单位和本网之观点,如有异议请联系本网删改·法律顾问:省法治文化研究会专家委(何艳律师)

四川省法治文化研究会 四 川 法 制 网版权所 有 ,未 经 书 面 授 权 禁 止 使 用

Copyright © 1997-2020 by www.scfzw.net all rights reserved

电脑版 | 移动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