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振兴战略持续实施,乡村法治建设也进入一个新的阶段。如今,农村产业发展、农民生产生活、生态文明建设等涉及乡村发展的方方面面都离不开法治。法治为乡村经济发展护航,为社会稳定提供重要保障,法治是乡村振兴的重要基石。立足新发展阶段,我们要持续加强乡村法治建设,找准法治赋能乡村振兴的切入点和着力点,以高质量的法治保障厚植乡村振兴良法善治沃土。
要提供专业法律服务。乡村是公共法律服务的新主战场 ,要切实发挥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作用,通过互惠互利政策和公益法律服务行动,更好发挥法治对于乡村振兴中引领、促进和保障的重要作用。落实“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制度,用高质量的法律服务为乡村振兴注入强劲动能。加强乡村法治阵地建设,用法治文化滋养文明乡风,营造乡村浓厚法治氛围,为乡村振兴战略贡献法治力量。
加大乡村法治队伍建设。一方面,要根据实际需求和岗位划分,将法律素养作为引进和选拨干部的加分项或必备项,建立基层专业法治工作队伍,为政策解读、合同审查把好关,当好产业发展、经济建设的“护航员”;提供矛盾纠纷调解、法律咨询、法治宣传等专业法律服务,当好群众的“贴心人”。另一方面,要进一步加强“法律明白人”、法律顾问培训,为乡村振兴培育更多的法治人才。
不断完善乡村多元化解纠纷机制。建立完善自治、法治、德治融合的多元主体共治体系,完善“三所一庭一中心”联动调解机制,建强用好专兼结合的纠纷多元化解工作队伍,通过有效联动、联防联控、联调联处,全面开展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工作,实现“矛盾不上交、平安不出事、服务不缺位”的工作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