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维护稳定、和谐、美丽的青岗,助力乡村振兴,进一步做好人民调解相关工作,努力将矛盾消灭在萌芽状态,保证矛盾不出乡。
4月28日,仁寿县青岗司法所同乡综治办、派出所、群众村村干部一起对群众村毛某某和李某某的损害赔偿纠纷一案进行调解。
群众村人民调解委员会曾对毛某某和李某某的损害赔偿纠纷一案进行了多次调解,均以无效告终,毛某某向乡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
乡人民调解委员会,向当事双方了解矛盾纠纷的基本情况,进行了一系列的谈话和磋商,最终帮助双方解决了矛盾纠纷。
经过此次调解,成功化解了一起矛盾损害赔偿纠纷,一起拖延了一年之久的纠纷得以解决,有力维护了和谐的邻里关系。(吴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