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制网
法治文化研究会

乐山市召开“枫桥式司法所”创建工作现场推进会

来源:乐山司法局 乐山普法 作者: 发布时间:2023-06-18 00:37:39

image.png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省“枫桥式司法所”创建现场经验交流会精神,6月16日,乐山市司法局召开全市“枫桥式司法所”创建工作现场推进会。会议传达学习了全省“枫桥式司法所”创建现场经验交流会精神,并为省级、市级“枫桥式司法所”进行了授牌,市中区、五通桥区、沙湾区、峨边彝族自治县司法局分别作了经验交流发言。市司法局相关领导,各县(市、区)司法局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促进法治股负责人,市司法局相关科室负责人共60余人参加会议。市司法局党委书记、局长杨伟出席会议并讲话。

image.png

会后,参会人员到五通桥区司法局冠英司法所、市中区司法局通江司法所进行了现场观摩学习。

image.png


会议指出,创建“枫桥式司法所”符合法治中国建设的战略需要,契合“枫桥经验”创新发展的时代需要,切合基层法治建设和依法治理的工作实践需要。全市司法行政系统要全面总结推广“枫桥式司法所”创建工作经验和成效,深刻认清制约发展的短板问题,以扎实有效的工作举措推进“枫桥式司法所”创建工作。

1687019936486.png

会议强调,全市司法行政系统要将创建“枫桥式司法所”作为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点工作,紧紧围绕市委“345”工作思路,认真贯彻落实乐山司法行政“1236”工作思路,全面落实“三提升三下沉三构建”工作举措,统筹开展省、市、县三级“枫桥式司法所”创建工作。

一是要全面落实提升政治站位、党建水平、法律素质“三提升”的工作举措,全面激发“枫桥式司法所”创建动力。

二是要全面落实工作重心、人才资源、工作指导“三下沉”的工作举措,全面提高“枫桥式司法所”法治能力。

三是要全面落实地方支持的外部环境、统筹资源的制度机制、发展需要的保障体系“三构建”的工作举措,全面增强“枫桥式司法所”工作质效。

近年来,乐山市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按照“抓基层、打基础、促发展”总体思路,大力推进“枫桥式司法所”建设,基本实现了“队伍更强、阵地更优、业务更精、制度更全”的建设目标,成功打造了五通桥区司法局冠英司法所等“枫桥式司法所”品牌,目前全市共创建省级“枫桥式司法所”9个、市级“枫桥式司法所”27个、县(市、区)级“枫桥式司法所”56个。



责任编辑:杨睿

新闻总署国登2012-F00075847号· 知识产权 (川)作登字2017F00078064 · 连续出版物刊号 川KXO1-093 · 互联网信息服务许可证 川B2-20191090 ·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川网文【2019】5415-440号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 川字第00217号

出版物许可证 新出发字第510105010299号 · 川文旅审函【2019】886号 · 川新广审批准字【2017】335号 · 川法学文研批字【2015】012号 · 川法文批字【2019】009号 · 川新广批函字【2016】30号

国家商标局受理第23862702号 · 网络安全资格认证第23955号 · 省法治文化研究会融媒体中心负责技术、维护和管理

蜀ICP备18021130号-2 川公网安备 51010402001487号

本网站(非新闻类)刊发信息不代表主办单位和本网之观点,如有异议请联系本网删改·法律顾问:省法治文化研究会专家委(何艳律师)

四川省法治文化研究会 四 川 法 制 网版权所 有 ,未 经 书 面 授 权 禁 止 使 用

Copyright © 1997-2020 by www.scfzw.net all rights reserved

电脑版 | 移动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