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南江县司法局以满足群众多元法律服务需求为出发点,结合诉源治理,积极深化 “诉调对接”工作机制,依法妥善将矛盾化解在诉前,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推进对接制度创新。今年县司法局与县法院联合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完善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衔接联动机制工作方案》,充分发挥现已派驻县人民法院的医疗纠纷调解工作室、道路交通事故调解工作室、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工作室的作用,进一步整合调解资源,建立健全矛盾纠纷导入处置机制、矛盾纠纷调处专业协同机制,推动诉前调解引导人民调解方式解决纠纷、引导人民调解与刑事和解联动、强化人民调解协议的司法确认和执行,在充分保障当事人诉权的情况下,通过调解化解矛盾纠纷,推进诉源治理进程。
规范实体平台建设。按照《四川省人民调解规范化建设办法》的具体要求规范建设驻法院调解工作室,有独立的办公场所,配备必要的办公设施、办公用品,人民调解工作职责、工作制度、调解流程及调解人员组成人员等内容上墙公示。依托派驻法院调解工作室,统筹协调律师、公证员、司法鉴定人、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法律服务工作志愿者等法律服务资源参与调解工作,形成依法有效化解复杂疑难矛盾纠纷的工作合力,由县司法局指派南江县公职律师以及调解专家履行兼职调解员职责,与此同时,由县法院指定固定联络员负责调解工作室日常事务。
提升诉调对接成效。完善“诉调对接”工作机构,通过诉前调解、委托调解、协助调解,建立联席和例会制度、通报制度等措施,定期交流经验,加强对诉调对接工作的指导,进一步提升诉调对接工作成效。在纠纷化解过程中,注重调解程序和诉讼程序的互融衔接,在立案前,由立案庭工作人员引导当事人进行诉前调解,人民调解员先行调解,若调解不成,则及时引入诉讼程序。对经调解工作室主持调解,达成调解协议的,当事人可向法院申请对《人民调解协议书》的效力进行司法确认。(南江县司法局 胡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