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2日,肖某女儿特向仁寿县汪洋司法所打电话道谢,感谢调解员公平、合理、耐心的调解,将困扰家中老人多年的问题解决。
4月20日,共乐村肖某找到汪洋司法所请求帮助:其与邻居刘某因房屋宅基地权属问题,发生纠纷数年,村调委会多次调解未果,希望司法所出面协调。
接到诉求后,汪洋司法所立即向共乐村曾参与调处此矛盾纠纷的调解员了解情况,并协同镇综治办、网格中心进行研判,分析矛盾焦点,争取找到突破口。2020年4月21日,由司法所、综治办、网格中心成立的临时协调小组前往共乐村,查看现场问题并向周围邻居了解情况:双方为购买原尖山乡政府房屋,后边界以墙体为界,2007年办理不动产证,后边界以滴水为界,双方均认可。刘某儿子在屋顶搭建预制板未经肖某同意搭到肖某墙体并超出,肖某为解气在刘某门前立一水泥桩。刘某不肯承认占用了肖某宅基地,肖某不肯将水泥桩移除,双方一致僵持不下,持续多年。了解到事情始末后,协调小组现场办公,分别向纠纷双方做思想工作,力争做到小事化了,通过多轮劝说和心理疏导,双方态度明显缓和,刘某向肖某承认自己确有错误,并承诺预制板拆除后宅基地仍为肖某所有,绝不侵占,肖某承诺会近快将水泥桩移除,并将地面填平整。双方最终握手言和并在调解协议上签字。至此,该纠纷得到了有效化解。(王珊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