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4月19日下午,井研县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吴某等三人贩卖毒品罪案件。县司法局、县教育局、县政协委员、县人大代表、团县委及井研县研城中学多名师生对该起共同犯罪案件进行旁听。县司法局重点围绕律师出庭纪律、辩护情况等方面开展旁听监督。
2022年11月14日至22日期间,被告人吴某多次向黄某某贩卖毒品冰毒牟利,黄某某除购买毒品,还提供场所与他人共同吸食、与被告人税某某共谋向案外人周某贩卖冰毒以牟取利益。公诉机关认为,吴某行为违反毒品管理规定,明知是毒品而多次贩卖,情节严重,应当以贩卖毒品罪追究其刑事责任,黄某某、税某某明知是毒品而贩卖,黄某某还多次为他人吸食毒品提供场所,应当以贩卖毒品罪、容留他人吸毒罪追究黄某某的刑事责任,以贩卖毒品罪追究税某某的刑事责任。
庭审中,旁听人员认真聆听、仔细记录,庭后对本次援助律师辩护意见是否清晰明确,是否围绕证据、程序、实体进行实质性辩护进行监督评议。通过旁听,井研县研城中学学生通过鲜活的案例增强了拒毒、防毒和禁毒意识,纷纷表示吸毒不仅是无底深渊,还易走上贩毒的违法之路,要坚决对毒品说“不”。
接下来,井研县司法局将继续提升法律援助质效,进一步加强法律援助案件办理流程监管,确保每件援助案件经得起检验;同时通过培训、座谈等多种途径提高法律援助人员的职业道德,强化律师执业纪律。
(李清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