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提升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凝聚力,更好地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3月10日,泸县司法局机关一支部召开2022年度组织生活会暨民主评议党员会议。
会前,组织党员就党的二十大报告和党章、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第十二届第二次全体会议公报、市委第九届第五次全体会议公报及县委第十四届第五次会议公报等内容进行了学习。
会上,党支部书记代表支部委员会向全体党员报告2022年度支部工作情况,通报支委委员会查摆到的问题,并接受党员评议。局机关党员领导干部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会议,与会党员依次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各党员对照党章和党员义务,充分发扬刀刃向内的自我革命精神,坚持以问题为导向,紧密联系自身实际,把自己摆进去、把思想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勇于剖析问题、敢于揭短亮丑,相互批评坦诚相见、客观准确,达到了红脸出汗、凝聚共识、增进团结、互促共进的良好效果。
会后,局党委有关负责同志对本次组织生活会进行了点评。要求各党员干部要将党建融入工作实际,切实提升讲政治领悟力;要坚定不移强党性,切实增强党员凝聚力;要抓细问题整改,切实推进日常工作勇毅前行。
(段莹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