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你们,邓某某出事以来你们给了我家太多的帮助,我无法表达我的感谢,以后邓某某一定遵纪守法,绝不再让你们担心”,社区矫正对象邓某某的母亲激动地对玄滩司法所的工作人员说。
邓某某2022年因故意犯罪被法院宣告缓刑,缓刑考验期内在泸县司法局玄滩司法所接受社区矫正。2022年年底邓某某发生交通意外,因伤情严重转院至西南医科大学附属医院治疗。玄滩司法所了解到邓某某的情况后,立即依法为邓某某申请外出就医,并密切关注邓某某就医期间的具体情况,积极做好管理服务工作。
邓某某家庭经济本来就十分拮据,此次交通意外入院治疗已经历多次手术,目前家庭负债累累,司法所积极发挥镇社区矫正委员会的作用,为邓某某协商经济赔偿,并协同当地社事办为邓某某申请临时救助,后续还将根据其术后身体具体情况落实其他救助政策。
玄滩司法所将继续坚持严格管理与人文关怀相结合的管理模式,守住底线的同时着力解决社区矫正对象实际困难,让社区矫正对象真正感受到社会的温暖,重新树立起生活信心。
(玄滩司法所 刘梦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