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没想到人流量那么大的老城区里居然有保存得这么完好的古城墙。”2月12日,来自成都的郑女士带着两个孩子来到乐山大佛对岸的嘉州古城,寻味乐山。
古城墙一景(汪菲 摄)
这道风景线,位于乐山城岷江、青衣江、大渡河三江之汇。目前,内城墙尚存约3000米,外城墙尚存约500米,古城墙最高点在老霄顶,有万寿观、万景楼等明清建筑。古建筑与古城墙连在一起,被我国古建筑学家罗哲文喻为“金线串银珠”。2002年12月27日,这段古城墙和古建筑被列入第六批四川省文物保护单位。
古城墙铁牛门段(汪菲 摄)
“城堤合一”“红墙青碟”的千年嘉州风貌得以体现,得益于去年11月施行的《嘉州古城保护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近年来,乐山市司法局持续加强重点领域立法,按照不抵触、有特色、真管用的原则,推动出台了系列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为提升区域中心城市能级、建设中国绿色硅谷和世界重要旅游目的地保驾护航。
建规立矩 加强重点领域立法
天下山水之观在蜀,蜀之胜曰嘉州。乐山拥有三大世界级遗产,也是国家历史文化名城。
“这些都是祖先留给我们的宝贵遗产。”乐山市司法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冯静介绍到,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工作,多次对古城历史文化资源进行系统保护等工作,但仍存在古城保护规划滞后、保护利用体系尚未健全完善、保护利用的基本保障不够充分突出等问题。
调研学习(乐山市司法局供图)
为加强嘉州古城的保护与管理,传承优秀历史文化遗产,在多方走访、学习借鉴阆中、漳州、绍兴等地的古城保护立法经验基础上,由乐山市司法局、乐山市住建局共同起草的地方政府规章《嘉州古城保护办法》去年11月正式施行。乐山市司法局四级调研员唐平介绍,本着嘉州古城的保护应当遵循科学规划、严格保护、规范管理、合理利用的原则,《办法》坚持问题导向,既立足于嘉州古城保护工作存在的现实问题,又考虑了乐山现阶段经济发展的客观需求及群众的利益诉求。
唐平说,《办法》通过建规立矩、细化措施,从立法层面推进古城保护对象清晰化、保护措施规范化,“力求解决问题”。比如为避免在古城保护中出现权责不清、推诿扯皮等现象,《办法》搭建了立体的古城保护责任主体分工。其中,乐山市政府负责嘉州古城的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市中区政府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嘉州古城保护相关职责,做好古城保护管理工作等。“明确职责、上下联动,形成合力”。
乐山市司法局供图
冯静提到,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乐山市先后制定出台了《乐山市中心城区绿心保护条例》等8部地方性法规和《嘉州古城保护办法》等3部地方政府规章,推动乐山各项工作进入新的法治轨道。
其中,《乐山市中心城区绿心保护条例》是我省首部实施生态搬迁的地方性法规,被省人大常委会选作“小切口、真管用”立法典型案例在全国地方立法工作座谈会上做经验交流;《乐山大佛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保护条例》《峨眉山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保护条例》为世界双遗产保护提供了法治遵循;《乐山市三江岸线保护条例》划定了三江干流岸线保护控制范围,加强对房地产等“贴线”开发管控,严格建设项目和农房建设审批,筑牢水清岸绿景美的生态保护屏障。
健全机制 提升立法工作质效
“按计划,我们每年都会开展一部地方性法规的起草工作。”冯静表示,出台法规并不是最终目的,做好立法前端和后端的工作,良法才能善治,立法工作的质效才能最大化。
调查问卷收集整理(乐山市司法局供图)
“前端”即健全完善立法工作机制。冯静介绍,过去几年,乐山构建了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社会参与的科学立法格局。每年在广泛征求意见、充分论证评估的基础上,科学编制并提请市政府审定印发年度立法计划。凡是立法中涉及经济社会重大体制改革和重大调整、社会关注度高、有关方面意见分歧较大的事项,均以市政府党组名义向市委请示报告,确保党的领导贯彻地方立法始终。
同时,组建立法咨询专家组和法律顾问团,借智借脑。乐山在全市设立了20个行政立法基层联系点,作为立法活动的重要载体、立法机关与人民群众的桥梁;深化行政立法“民意征集全覆盖”行动,通过上门走访、问卷调查、网络征集等多种形式广泛听取社情民意,切实增强公众参与立法的实效。
立法听证会(乐山市司法局供图)
“后端”则是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法治政府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点任务和主体工程。冯静提到,对此,2022年以来乐山主要聚焦两方面的工作:一是提升依法决策水平,全年对行政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出具合法性审查意见书392件。二是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加大食品药品、公共卫生、自然资源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分领域梳理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开展集中专项整治。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