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叙永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律师调解工作室对李某与四川某电梯有限公司工伤保险待遇纠纷进行调解,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
据悉,李某2022年7月29日到电梯公司当电梯维修学徒工,电梯公司每月支付2000元工资。9月12日,李波在上班过程中从电梯底部跌入电梯井内受伤。受伤后,电梯公司安排人将李某送往陆军军医大学第一附属医院(西南医院)住院治疗,诊断为右距骨骨折、左足舟骨骨折。住院期间,医生对李某进行右足距骨骨折切开复位螺钉内固定术,住院七天后回家休养。
李某和电梯公司希望尽快解决工伤保险待遇纠纷,主动联系叙永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律师调解工作室申请律师调解。叙永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律师调解工作室对李某和电梯公司的律师调解申请进行登记,建议双方共同委托鉴定机构对受伤情况进行鉴定。经鉴定,李某因右下肢的损伤评定为伤残九级。
司法鉴定意见书作出后,叙永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律师调解工作室指派律师调解员——四川德才律师事务所律师罗辅双主持调解该案。经过1个小时的调解,双方自愿达成终止劳动关系和一次性支付工伤保险待遇11.3万元(含已垫付3.1万元)的律师调解协议。
岁末年初是广大职工讨薪维权的高峰期,也是劳动争议的易发期。叙永县司法局将律师调解作为化解职工劳动争议的重要手段,充分发挥律师在矛盾纠纷调解中的第一道防线作用,引导更多职工通过调解方式化解矛盾纠纷。
(吴术青 王春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