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井江镇人民调解委员会接到千亿斤粮食工程提灌站电力设施工程三块村线路项目经理王某某(化名)的电话申请,工程在井江镇村民周某某家地里实施过程中,周某某及其家人出来阻拦工人施工,请求镇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接到申请后,镇调解委员会立即组织调解员组成调解小组到现场进行调查并进行调解。
通过到现场了解纠纷的基本情况:在施工前,王经理通过村干部协调,周某某答应免费给该工程30平方米的土地使用。但施工中在没有取得周某某同意的情况下,擅自多占用了44个平方米的土地修变电房,并且还砍掉了周某某几棵果树。为此周某某要求施工方赔偿。通过村干部协调,口头达成了2000元的赔偿协议,但过完年至今都没有收到这个钱,现在周某某不愿意再支持该项工程,要求赔偿所占74平方米土地和被砍掉的果树共计5000元,一分钱都不能少,否则不让施工。王经理则表示,这个是惠民工程,没有相应的补偿费用经费预算,现在讲补偿他没有这个权限。
了解双方分歧后,调解小组分别对双方进行劝说工作,指出按现有土地征用补偿政策,周某某提出补偿5000元数额过高,而且该工程对春耕生产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希望周某某能支持工作。而王经理这边在超范围占用周某某土地和砍伐果树问题上没有经过周某某同意,确实有过错的地方,周某某提出补偿要求是有道理的。建议王经理向其上级请示,最好能够给予周某某一定的补偿,妥善解决此事,防止惠民工程的工期被延误。通过调解小组耐心劝说,双方最终达成了工程方一次补偿给周某某4500元,周某某不再阻挡施工的协议,至此这起因占用土地补偿纠纷得以化解。(余旭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