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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忠诚铸魂 铁纪担当】法治为民显初心 “枫桥经验”谱新篇

来源:叙永县司法局 作者: 发布时间:2022-11-16 17:42:43

近年来,江门司法所以党建为引领,探索建立育苗普法机制,调动广大村民积极参与普法活动,通过把基层治理的触角延伸到每个村社,每个家庭,全力抓实基层法律服务和矛盾纠纷化解工作,不断提升群众的法治获得感和满意度。           

叙永县司法局江门司法所派驻于叙永县江门镇,该镇位于泸州南部,叙永北端,是叙永县、纳溪区、兴文县、江安县四县(区)交界之地,是省级百强中心镇。全镇幅员面积164.68平方千米,辖10个村,2个社区,户籍人口3.8余万人。江门司法所于2019年选址新建,全所业务用房面积260平方米,按照公共法律服务站、法治辅导站、人民调解室、远程探视室、矫正宣告室、心里疏导室、安置帮教室、支部活动室等8个功能室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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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多措并举,打造一支专业调解队伍。

一是不断完善多元纠纷解决机制。司法所紧密结合本地矛盾纠纷特点,在县局和镇党委的正确领导下,整合派出所、法庭、行业部门以及村社干部、网格员等力量,通过公调对接、诉调对接、访调对接等业务联动、信息互通,打造集调解、法律咨询、困难帮扶、心理疏导等功能的一站式矛盾纠纷调处平台,密切配合、形成合力,为群众提供全方位纠纷调解服务。今年以来,通过平台联动调解,共排查预防了54件矛盾纠纷,成功调解了16件矛盾纠纷,调解成功率100%。

二是专干结合,开展针对性法律知识培训。由司法所牵头成立了“向阳花”法律培训班,邀请叙永县法律服务协会、县拓荒牛法律服务团、镇法律顾问等法律专业人员组成普法讲师团,定期组织镇村社干部、人民调解员、网格员等进行专业的法律培训,同时通过属地法庭法官、派出所民警等结合群众身边的案件以案说法,多方位提高人民调解员、镇村干部的法律意识和业务能力。

三是考核导向,提升基层干部依法履职能力。镇党委将学法用法纳入年终目标考核,每季度都会通过“向阳花”法律培训班进行一次集中培训和考试,考试成绩纳入本季度个人目标绩效分值,通过“以考促学、以学促用”的形式倒逼镇村干部主动学法,自觉用法解决问题,全面提高基层干部依法行政的能力和调解矛盾纠纷化解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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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结合实际,探索建立“1+3+N”育苗普法机制。

江门镇地广人稀,很多村离镇上较远,最远的村开车要一个多小时才能到达,村上大多数都为留守儿童,长期缺乏家长规范约束,学生法治意识较为薄弱,易受到侵害。针对这一特点,司法所探索成立“1+3+N”育苗普法机制,“1”为成立一支专职普法队伍,牵头专门组建“向阳花”普法育苗小分队进村入户送法到各村级校点给同学们讲解防诈骗、防侵害知识,分享孝老爱亲小故事,深受学生及家长欢迎。“3”是整合资源,发挥基层“两所一庭”法治主力军作用。选派两所一庭政法干警担任江门各学校和校点的法治副校长和辅导员,“N”是争取县委政法委、县法学会、县拓荒牛法律服务团等多方支持,每学期全覆盖、多形式开展2次以上“法律进校园”活动,通过法治小游戏、动画讲解等学生通俗易懂的方式,让边远岩区的孩子走近法律,感受到学习法律的乐趣,并争当“法治小宣传员”,开展互动,实施“小手牵大手”带动普法向纵深推动,把法治的阳光照进乌蒙山区的每一个角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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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党建引领,充分调动群众参与普法积极性。

一是全面推动所村(社区)共建共治共享工作。在常态化开展普法宣传教育的同时,为破解基层法治难题,真正满足基层群众的法治需求,叙永县司法局北面片区党支部与各村(社区)党支部进行联建共建,建立了“留守儿童法治之家”,在寒暑假给村上的儿童开设法治课堂、进行思想道德教育,联合了村(社区)、学校、家庭等力量,对村上家庭比较困难,长期留守的儿童,进行重点关注,让每一个群众都能享受到精准的法律服务。

二是突出法律服务优势,积极帮助群众分忧解困。司法所充分利用自身法律服务优势,精准对应边远岩区学生法治需求,通过帮助群众释法用法,做到法治宣传与解决实际需求同步。近年来普法育苗机制的日趋完善和成熟,越来越多的年轻人主动加入了“向阳花”普法小分队,服务范围也在不断扩大,除了宣传教育、心理疏导还帮助残疾村民收割稻谷,他们虽然都不是专业的法治宣传者,但通过互帮互助发挥出自己最大的力量,让村民的法治意识越来越强,农村风气越来越好,矛盾纠纷越来越少,这真正践行了人民司法为人民的宗旨。

通过“向阳花”法律培训班、普法育苗小分队的不懈努力,从乡镇中心到边远山区,干部、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不断提高,从源头上减少了矛盾纠纷的发生,让新时代“枫桥经验”落地生根、精彩绽放。

 


责任编辑:唐方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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