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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雅县桂大姐个人调解工作室”:跨区域成功调解一起同居十九年纠纷

来源:洪雅县司法局 作者:宋学蓉 发布时间:2022-11-09 09:31:11

近日一大清早,“洪雅县桂大姐个人调解工作室”桂大姐接到熊某要求调解和女友分手的电话。熊某是洪雅县中山镇前锋村村民,和女友长期居住眉山东坡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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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能不能找当地调解员调解?”

“我不找别人,就找你。我听老家的人说你调解矛盾纠纷很有一套。我这个女友凶得很,她用死来逼我……”尚在犹豫中的桂大姐当即决定前往东坡区调解。

桂大姐马上联系工作室调解员曾晓蓓、前锋村支部副书记以及熊某小儿子,一同驱车前往眉山。熊某不会发定位,桂大姐一行到达东坡区后,颇费周折才找到熊某的租所。打开熊某租住的房间,满地狼藉,臭气熏天。没来得及坐稳,桂大姐立刻开始调解。

听完双方插话、抢话、粗暴打断对方话语的陈述,桂大姐总算弄明白双方的问题所在。女友谢某现已56岁,离异后和熊某同居已经19年,同居期间完全依附男友生活,从未挣过一分钱。熊某年事已高,健康状况日下,无法继续打工,难以供养女友。女方认为,一旦分手她就生活无着落,要她同意分手,除非给16万元的分手费。

劝和不劝分,是做人和做调解工作的基本操守。熊某谢某同居十九年各取所需。男方是身心所需,女方是经济所求。而今男的已基本丧失挣钱能力,糟糕的居住环境映射出女人的极度懒惰。两人共同生活的基础不复存在,如继续在一起,年迈的熊某得不到女方的关心照料,谢某依附男方经济的希图逐渐落空,矛盾将会更多更尖锐。桂大姐遂做出“劝分”的调解方向。

在背靠背调解中,桂大姐帮助谢某分析两人继续一起暗淡前景,男方既挣不到钱且健康状况日趋糟糕,现在分手对她而言百利而无一害。桂大姐劝熊某露水夫妻也是恩,好聚好散。经过三个多小时的调解,两人同意同居期间尚余的8.4万元积蓄一人一半,以后任何一方不得再生事端纠缠。熊某当场支付女方4.2万元后,两人签订分手书面协议。熊某与女友十九年同居和平终结。

跨区域调解、登门调解、田间地头调解、坐班接访调解,洪雅县桂大姐个人调解工作室灵活形式积极主动参与矛盾纠纷化解。今年1—10月,调解成功矛盾纠纷37件,涉案金额34万元,为维护地方平安和谐做出积极贡献。

(宋学蓉)


责任编辑:杨雪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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