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忠诚铸魂 铁纪担当”专项活动启动以来,宜宾市司法局将专项活动与“三查三化三优”专项行动紧密结合,多措并举,大胆探索,创新推出“1345”工作法,助力专项活动走深走实,取得实效。
搭建“一支队伍”,夯实基础筑根基
以“忠诚铸魂 铁纪担当”专项活动为抓手,持续推进调解体系建设,建立健全组织网络,通过在乡镇(街道)、村(社区)设置调解组织、在司法所设置辖区内村(居)调解组织网络图,在特殊领域建立装饰建材、知识产权、智能制造等新类型人民调解委员会等方式,构建多元化解矛盾纠纷解决机制,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同时,将网格员、村干部及退休干部、老教师等社会志愿者纳入人民调解员队伍,通过定期邀请专业人士、法律顾问等为人民调解员现场授课,不断强化调解文书的规范化管理和调解员素质的整体提升。据统计,全市设立各类人民调解组织2491个,配备人民调解员1.6万余人,专职调解员总数592人。
发挥“三项优势”,打造服务新阵地
发挥调解优势。积极推广“人人都是‘吴诗华’”活动,采取以会代训、岗位培训、素质培训等方式,加大对“诗华调解”在调解方式、方法的培训,不断提升调解技能。充分发挥调解能手示范带动作用,培育出吴诗华、胡安苹、杨凤娇等一批说事能手、调解能手,打造出新时代人民调解工作的“领头羊”。截至目前,全市个人调解工作室30个,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13名,四川省首席人民调解员10名,省级人民调解能手19名,一级人民调解员60名,市级人民调解能手93人。
突出载体优势。充分整合法律服务资源,优化功能布局,打造以县(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为重点,镇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为支撑,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为延伸的“立体布局”,协同“枫桥式”司法所创建和镇、村(社区)调委会建设,最大限度地满足群众需求,努力化解群众矛盾纠纷。
突出“互联网+”优势。推进“互联网+公共法律服务”,建立“法惠民生”微信群,指导各司法所与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完成视频网络对接,形成上下贯通、横向联通的视频网;加强对司法所纠纷调解工作的指导以及其他工作调度等,以“信息”多跑路,实现“人员”少跑腿。活动以来,已在线调解矛盾纠纷1478起。
健全“四项机制”,推进惠民新举措
推行上岗备案制。对符合条件、经过岗前培训和考核的人员,实行上岗登记备案制。同时,制定完善分类管理制度,推行专兼职调解员分类管理,建立调委会服务档案,建立健全全程跟踪等机制,切实提升司法服务专业化、规范化、法治化水平。
推行培训机制。通过以“业务讲解+以案释法”相结合的方式,开展诉调对接、访调对接、公调对接等专题培训;邀请法官、民警、律师等行业专家现场授课,提升人民调解法律知识水平及依法调解能力;组织人民调解员旁听旁审、观摩学习,开展个案现场指导等活动。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共开展各类培训212次,参训人员达16465人次。
建立保障机制。将每年的人民调解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对人民调解员实行“以案定补”机制,按照疑难、重大矛盾纠纷类型分等级发放补贴。专项行动以来,人民调解个案补贴申报案件10798件,补贴金额867450元。
建立预警机制。注重收集可能影响、具有一定风险隐患的突出问题,并对涉及不稳定因素的问题,实施“红黄蓝”分类预警,及时分析矛盾纠纷发生的特点和规律;对是否会发生影响社会稳定的有关情况进行评估和预判,做到心中有数、全面掌控。
创新“五诊疗法”,助推矛盾纠纷化解
“预诊”探民情。充分挖掘基层力量,吸收“乡贤、法律明白人和网格员”组成调解团,深入村组和田间地头,广泛听取民声、了解民情、化解民怨,动态排查苗头隐患,全面掌握纠纷信息,发现不稳定因素,实行关口前移、提前介入,参与矛盾纠纷化解。专项行动以来,共开展矛盾纠纷排查16617次,排查发现矛盾纠纷4357件,预防纠纷3331件。
“坐诊”解民需。以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为抓手,在镇村(社区)两级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室)设立“矛盾纠纷咨询点”,负责日常接待接访工作。对申请调解的纠纷,引导群众依法解决矛盾纠纷,力争做到当场解决、现场化解。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受理矛盾纠纷案件总数17500余件,调解成功17300余件,其中疑难积案1200余件;未发生“民转刑”案件。
“急诊”抒民忧。对部分群众关注度高、社会影响大、事态紧急的矛盾纠纷,实行优先受理并限时办结的工作机制。调解过程中,注重将法治宣传和教育疏导贯穿整个调解过程,引导群众依法维护权益。
“会诊”息民怨。 严格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原则落实调解责任,注重部门间的沟通交流和协作配合。对部分疑难复杂调解案件,及时联合部门“会诊”,商讨解决方案、制定工作措施,加大纠纷调解力度,努力为群众排忧解难,减少群众诉累。
“复诊”获民心。建立矛盾纠纷回访工作机制,通过调解员主动电话回访、上门回访等方式,认真听取群众意见建议,用司法的温度、力度、法度服务广大群众,促进社会和谐安宁,维护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