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新冠肺炎疫情,近3个月的社区矫正工作暂停了集中教育学习和社区服务劳动,为切实做好疫情期间社区矫正人员的服务管理工作, 提升社区矫正工作的规范化水平,仁寿县司法局普宁司法所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规范矫正,两手抓,两不误。
从2020年4月1日起,限人错时到司法所接受个别教育,检查每名社区矫正对象1至3月居家学习开展情况,验收书面学习材料和思想汇报,发放规范的《社区矫正对象矫正记录本》,并告知其规范记录的相关要求。
截止4月8日,全所缓刑考验期在3个月以上的数十名社区矫正对象均领到了规范的《社区矫正对象矫正记录本》,为进一步提升社区矫正工作的规范化水平奠定了基础。(税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