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4日,省司法厅组织的省级“枫桥式司法所”第八验收工作组到仁寿县司法局汪洋司法所开展第三批省级“枫桥式司法所”交叉验收工作。眉山市司法局副局长李俊,仁寿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冷劲涛,仁寿县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李学辉,汪洋镇相关领导等陪同检查。
验收组一行采取实地查看、听取汇报、查阅台账、现场核实、座谈交流等方式,详细了解汪洋司法所阵地建设、管理体制、基础建设、队伍建设、业务建设以及司法所参与辖区基层治理等情况,并对照《第三批省级“枫桥式司法所”现场验收重点内容清单》逐项进行了考核验收。
验收组对汪洋司法所探索和试点社区矫正片区管理、广泛参与辖区基层治理、用心用情化解矛盾纠纷、精准提供法律服务以及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开展的一系列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并提出了相关意见建议。
汪洋司法所表示,将以此次省级“枫桥式”司法所创建验收作为新的起点,进一步查漏补缺、增添举措,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大会议精神,紧扣党委政府中心工作,以提质增效为目标,聚焦主责主业,做深做实做好司法所各项工作,推进新时代司法所工作高质量发展,为维护社会和谐、建设平安仁寿做出更大贡献。
(曾德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