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6日至27日,省司法厅第三批省级“枫桥式司法所”第六验收组组长、资阳市司法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朱峰,第六验收组副组长、内江市司法局三级调研员、副局长解文格一行莅泸开展实地验收。泸州市司法局党委书记、局长张伟,党委委员、机关党委书记周跃荣,党委委员、副局长王朝洪陪同。
验收组一行深入龙马潭区、合江县、叙永县、古蔺县司法所,采取实地查看、听取汇报、查阅资料、抽查案卷、座谈交流等方式,详细全面了解创建单位在管理体制、基础建设、队伍建设、业务建设、宣传创新等方面工作开展和创建指标落实情况。 验收组对泸州市创建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对龙马潭区司法局胡市司法所“老村长”调解工作室、“爱情公路”法治长廊,合江县司法局尧坝司法所“法治茶馆”、“法治快递”普法品牌,叙永县司法局江门司法所“1+3+n”育苗普法机制、“向阳花”法律培训班,古蔺县司法局金兰司法所“金兰花”普法志愿品牌等创新做法给予高度评价。 验收组认为,泸州市以发展“枫桥经验”为抓手,坚持党建引领,不断强化司法所战斗堡垒作用,创新做实新时代群众工作,切实提升了司法所服务中心工作能力和依法治理水平,在法律服务暖人心、基层治理拓职能、服务乡村促振兴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希望泸州市以创建工作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推动“枫桥式”司法所提质扩面。 下一步,泸州市司法局将继续抓实“枫桥经验”示范创建工作,以更高站位、更实措施、更严要求,不断完善司法行政各项职能,进一步提升基层治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