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彭山区公义镇公义场社区荣获四川省第一批“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荣誉称号。
近年来,该社区积极推动“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在基层治理方面坚持“德治、法治、自治”相结合,实现了社区管理规范,民风淳朴,秩序井然,树立了民主法治建设“公义场样板”。
狠抓民主建设“四个环节”。一是民主选举,通过民主选举优化社区干部结构,加强了基层居民自治组织建设;二是民主决策,对涉及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按照“四议、三约”,由居民大会或代表大会决议通过;三是民主管理,制定并完善了居民自治章程,建立了经济发展,社会事务,环境治理,财务管理等各项规章制度;四是民主监督,实行居务、财务两公开,设立“廉情委”,做到给居民群众一个明白,还基层干部一个清白,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机制不断优化。
常态化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一是印发法律知识宣传手册,通过入户走访的形式普及法律知识;二是开办“法治讲堂”,通过三会一课、“农民夜校”、“法律讲堂”等方式开展普法活动,采用座谈会、培训会、讲座等形式开展法律知识普及,带动社区干部和居民共同学法;三是聘请常年法律顾问对社区重大事务决策提供法律支持,邀请法律工作者以案说法;四是打造学法基地,制作法治宣传栏、法治文化长廊,营造浓厚的学法氛围,让群众在潜移默化中学习法律知识。
实现矛盾纠纷不出社区。一是“发现得早”,社区调解员、网格员、法律明白人等不定期深入各小区、院落,排查矛盾纠纷的苗头隐患,及时上报;二是“控制得住”,发现矛盾纠纷苗头后,第一时间安排专人进行调处化解,努力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三是“解决得好”,调解员通过摆事实,讲道理,析法理,最终达成和解协议,纠纷得以妥善解决。近年来,公义场社区的矛盾纠纷调解率达100%,调解成功率在98%以上,实现了“无发案、秩序好、群众满意”的目标。
(廖红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