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八月以来,叙永县出现持续高温天气,持续干旱,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受到较大影响。面对恶劣的干旱环境,叙永县司法局积极响应县委、县政府关于防旱抗旱工作部署要求,全力投身于防旱抗旱工作,近日,叙永县司法局赤水司法所切实把要求落实在行动上,急群众所急,办群众所需,冒着酷暑奔赴矛盾纠纷第一线,全力以赴保障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秩序和生命财产安全。
多番调解无果,村民干渴无措
8月11日,接联村领导反映,赤水镇三分村某社群众许某国与许某伦等几户人因饮水问题发生纠纷,之前村委会已多次进行调解,但未调解成功,面对当前严重的干旱天气,村委会希望赤水司法所和有关部门能够前往再次进行调解处理。
人民调解介入,梳理纠纷治水
司法所和综合执法办工作人员接到反映后立即联系专职人民调解员、村委会干部等组成调解组赶往争议地,通过实地察看和了解情况,调解组了解到原来在许某伦家房子后面有一口古井,许某伦等三户群众常年在该水井内取水,距在离水井上面约100米处是许某国家,因许某国家养殖生猪时污水直排,污水渗透将许某伦几户的饮水源污染,导致许某伦等几户人饮用水源受到破坏,双方发生争议。
了解情况后,司法所和综合执法办随即向双方普及法律知识,告知双方:《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均明确规定水资源属国家所有,国家以外的其他任何主体均对水资源不享有所有权,更不允许任何单位或个人对水资源进行污染破坏。因此调解组要求许某国家对污水直排的问题立即进行整改,整改完成后由镇综合执法办进行验收,并对许某伦等三户人的饮水问题提出先在许某国家饮用水池内暂时取水,待许某国家污水直排一事整改完成且直至许某伦等三户人的饮用水源净化完成的意见。
及时依法止纷,村民饮水有源
经过一番劝说,许某国、许某伦等人终于同意调解小组一行提出的处理意见并在调解协议书上签字,至此该纠纷得到圆满解决。
当前正值防旱抗旱的关键时刻,本起纠纷的成功调处,解决了许某伦三户人的饮水困难问题,同时也解决许某国污水直排导致环境污染问题,让群众的基本生活有了保障,真正做到为民解渴、为民解忧,为打赢防旱抗旱攻坚战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让人民调解的甘霖滋润老百姓的心灵。
(姜川 周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