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将矛盾纠纷解决在萌芽、化解在基层,近日,丹棱县司法局仁美司法所指导仁美镇雄义村成功化解一起涉土地征用补偿的经济纠纷,实现了“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就地化解”工作目标。
6月28日一大早,雄义村1组村民王某便急急忙忙赶到雄义村委会,反映该镇正在开展的土地双挂钩项目与个人切身利益相关,但因历史原因自己未能享受应有的征地补偿。
村网格员费从慧热情接待,耐心了解事情起因。原来多年前,王某与本村村民罗某某未婚同居,后育有一子罗小某。罗小某13岁时,王某因故离家多年未归。罗某某遂与同村梁某某领证结婚,二人膝下无子,便将罗小某视为己出共同抚养。多年后,罗某某、罗小某先后过世,王某与梁某某便因遗产继承问题产生纠纷。王某认为,罗某某死后,其房屋等财产由其子罗小某继承。罗小某死后,其作为罗小某生母,理应享有罗小某遗产继承权。为此,王某主张梁某某将已享受的土地双挂钩人头费5万元分其一半。双方对此争执不下,并已发生多次口角。
为避免矛盾激化,尽快核查出事件真相,网格员随即邀请仁美司法所人民调解员一同开展走访调查。针对纠纷中存在的法律问题,仁美司法所更是对接了法律援助律师同行开展专业释法。经多方核查,王某所述属实,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王某确应享有罗小某遗产继承权。
在网格员、司法所调解员、法律援助律师、村组干部的共同努力下,在法理、情理、事理的共同作用下,梁某某、王某于7月3日达成协议,约定各获得土地双挂钩项目补偿费2.5万元,这一矛盾纠纷就此得到圆满解决。
(费从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