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7日,省司法厅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处处长苟玉伦一行莅眉调研指导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市司法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李俊,彭山区副区长王胜,东坡区、彭山区司法局局长等陪同调研。
调研组一行深入彭山区司法局谢家司法所、东坡区司法局太和司法所,实地察看司法所基础设施建设、人员配置、装备保障等情况,并召开座谈会,详细了解司法所业务运行规范、参与基层法治建设程度,了解眉山市在探索中心镇司法所建设、人员队伍建设、司法所职能转型过程中面临的困难及应对措施。
座谈会上,调研组对眉山市在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工作中取得的成绩、市县(区)共建特色司法所创新做法和个人调解工作室标准化建设给予充分肯定,并就司法所参与基层法治建设、两类特殊人群管理、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基层队伍专业化培养等方面与市、区司法局及基层司法所同志展开讨论,广泛听取基层意见建议。
调研组对当下维护社会安全稳定提出新要求,勉励基层司法所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探索司法所创新发展模式,并对进一步推进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提出五点要求:一是保安全,要切实做好社区矫正、安置帮教、人民调解等工作,全力护航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二是抓规范,要规范业务流程,形成完整稳定的工作证据链,谨防司法行政岗位风险。三是强协调,要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支持,协调有关部门(单位)履行职责,为基层群众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四是求创新,要从人员入口、业务培训、资源整合等方面着手,大力提升基层干部专业素养,不断推动工作创新。五是重宣传,在打造司法所特色品牌的同时,要注重提炼总结工作经验,主动宣传,推广先进做法。
(熊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