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制网
法治文化研究会

丹棱县杨场司法所: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开展“敬老爱老”主题公益活动

来源:丹棱县司法局 作者:骆美红 发布时间:2022-06-24 17:26:11

1656062788316.png

为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对象教育矫正管理,培养社区矫正对象的社会责任感,引导其回馈社会、感恩社会。丹棱县杨场司法所按照“三新”学习教育安排,将学习成果转化为敬老公益劳动,于6月22日组织15名社区矫正对象前往镇老年活动中心开展“敬老爱老”公益活动。

1656062808761.jpg

活动开始前,杨场司法所组织矫正对象集中学习了《社区矫正法》,司法所负责人再次向大家强调了社区矫正各项规章制度。随后工作人员向大家讲解了公益活动的意义、注意事项和活动流程,并进行了具体分工。通过清扫院子、打扫垃圾、清洁公共器材,老年活动中心很快焕然一新。

公益劳动是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矫正教育的重要内容之一,此次活动,也旨在激发社区矫正对象的感恩之心,从内心深处感受社会的包容与接纳,促进社区矫正对象进一步自我改造,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为重新回归社会打下坚实基础。

(骆美红)


责任编辑:杨雪娇

新闻总署国登2012-F00075847号· 知识产权 (川)作登字2017F00078064 · 连续出版物刊号 川KXO1-093 · 互联网信息服务许可证 川B2-20191090 ·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川网文【2019】5415-440号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 川字第00217号

出版物许可证 新出发字第510105010299号 · 川文旅审函【2019】886号 · 川新广审批准字【2017】335号 · 川法学文研批字【2015】012号 · 川法文批字【2019】009号 · 川新广批函字【2016】30号

国家商标局受理第23862702号 · 网络安全资格认证第23955号 · 省法治文化研究会融媒体中心负责技术、维护和管理

蜀ICP备18021130号-2 川公网安备 51010402001487号

本网站(非新闻类)刊发信息不代表主办单位和本网之观点,如有异议请联系本网删改·法律顾问:省法治文化研究会专家委(何艳律师)

四川省法治文化研究会 四 川 法 制 网版权所 有 ,未 经 书 面 授 权 禁 止 使 用

Copyright © 1997-2020 by www.scfzw.net all rights reserved

电脑版 | 移动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