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雅县司法局为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对象和刑满释放人员服务管理工作,采取四项措施,以最高标准、最严要求开展重点人员服务管理工作,确保社会安全稳定。
一是梳理重点范围,核准重点人员。该局将故意伤害罪、过失致人死亡罪、寻衅滋事罪等10类可能存在安全隐患风险的社区矫正对象和一定范围内的刑满释放人员进行排查,将排查结果反馈各司法所,司法所根据其现实表现、家庭情况、社会关系及工作学习等情况进行再次甄别,对确实存在安全稳定风险的矫正对象及时报镇党委政府,由镇党委政府召开专题会研判,最终确定重点人员。
二是加强教育引导,提升安全意识。各司法所组织辖区内矫正对象通过学习法律法规、观看警示教育片等形式开展安全教育,引导每名矫正对象在日常工作、学习和生活中提高安全意识,刑满释放人员通过走访开展安全教育活动,成效显著。
三是严格外出审批,降低稳定风险。各司法所严格按照法律法规为矫正对象办理外出审批事项,外出事由必须合法合规;对外出打工的刑满释放人员落实“双列管”,加强人员管控。
四是广泛动员力量,提升监管实效。各司法所充分动员矫正(帮教)小组成员、家属、村社干部、网格员等社会力量,采取实地走访、信息化核查等形式加强重点人员监管力度,提升监管实效。
6月份以来,该局对全县170余名矫正对象、1300余名刑满释放人员进行全面排查、甄别和研判,最终确定社区矫正对象重点人员3人,刑满释放重点人员23人,建立台账,落实责任人,制定监管措施。
(王定国 张志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