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州市司法局充分发挥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试点单位优势,稳步推进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试点工作,切实提升各项工作质效。
高度重视,健全科学监督机制。探索建立健全行政执法协调监督程序,规范受理、调查、决定等重点环节;建立健全行政执法案卷评查、专项监督等制度机制;针对试点任务编制5份子方案,严格按照方案开展执法监督活动。年初至今,已开展专项监督活动4次,提出执法建议30余条,促行政执法进一步文明规范,在深入推进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上求得新成效。
精准施策,突出监督能力建设。全面落实行政执法监督场所规范建设和专业办案设备配备,确保机构设置、人员配备与监督工作实际相适应;单独设立行政执法协调监督科,实行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一个窗口对外”,充实配备4名专职工作人员,其中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人员1名,本科法学专业人员2名;建立健全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干部培训机制,定期组织开展专题培训活动,今年已组织专题培训2次,不断提高队伍素质,为推进试点任务提供坚实要素保障。
多措并举,强化监督工作水平。加强与检察机关的协作配合,出台《彭州市人民检察院 彭州市司法局关于建立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联动工作机制的实施办法(试行)》,建立业务交流、线索移送、争议化解等联合机制;拓宽四川省行政执法综合管理监督信息系统使用场景,以科技化、信息化手段规范行政执法程序。今年已组织125名行政执法人员参加2次行政执法行政执法资格考试,对101名考试通过人员执法证申请完成审核。
下一步,市司法局将着力提升工作人员的制度意识,探索将行政执法协调监督程序、专项监督等制度用于实践;健全监督、执法人员资格管理体系,将行政执法协调监督体系触角延伸至行政执法行为全过程,确保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试点工作高标准、高质量按期完成。
(练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