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高标准夯实基层司法所建设,筑牢司法行政事业发展的“奠基石”。5月18日叙永县司法局组织召开省、市、县三级“枫桥式”司法所建设动员会。
会上,促进法治股股长陈其霞传达了省司法厅、市司法局对创建工作提出的具体要求,并详细介绍了“枫桥式”司法所创建的目的、意义和评定细则,对在创建工作中可能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进行分析。
副局长高尚对创建工作提出要求:一是要深刻领会省、市、县三级“枫桥式”司法所创建要求,准确把握“枫桥经验”新内涵,积极推动创建工作有序高效;二是高标准按照泸州市《关于创建2022年省、市、县三级“枫桥式”司法所的实施方案》要求,明确时间节点,全面自评自查,确保各项建设任务落到实处,取得实效;三是各业务股室要按照职能分工,形成合力,积极支持“枫桥式”司法所创建工作。
下一步,叙永县司法局将以“枫桥式”司法所建设为契机,坚持发展“枫桥经验”,积极打造“枫桥式”司法所,在全县建成 17个基础扎实、服务规范、业绩突出、党委放心、人民满意的“枫桥式”司法所,在推进基层平安建设、基层法治建设、公共法律服务等方面起到良好的示范带动作用。
(陈其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