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3日,资中县司法局接新疆第一师科克库勒监狱电话称:资中县公民镇辖区在该监狱服刑人员张某,58岁,将于4月4日刑满释放,鉴于张某年龄偏大,涉罪在监服刑10余年期间,无亲属探视、家庭情况不明等特殊情况,需当地司法行政部门做好信息核查、释放衔接、安置帮教等工作。
资中县司法局得知情况后,局党组高度重视,庚即安排局分管领导带领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公民司法所深入了解张某在资家庭情况。
县司法局分管领导带队到张某姐姐家了解家庭现实情况
经多方打听,现场核实:张某,男,无住房,入狱前一直在新疆务工,其父母及两个哥哥去世多年,只有姐姐健在,现居住于与张某相邻的市中区全安镇,家中房屋较多。张某服刑前生育一子,无出生医学证明,现年13岁,至今未上户,一直由张某姐姐抚养,加之,张某姐姐家中情况特殊,两夫妇还养育了4个孙子,享受农村低保,家庭条件困难。
在了解情况后,县司法局多次与公民镇党委政府、所在村两委及张某姐姐沟通协调,制定安置帮教方案:一是张某回家后由其姐姐提供住房居住;二是由县司法局派员到成都天府国际机场接张某送回其姐姐家中居家隔离,并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三是待张某居家隔离完毕,由县司法局协调司法鉴定机构,对张某与其子做亲子鉴定,为上户做前期准备;四是协调为其家庭落实低保待遇,待条件成熟后修建房屋。
2022年4月7日02:00许,县司法局派员到成都天府国际机场接收张某,于04:00许将其安全送至其姐姐家;县司法局积极向市司法局汇报,协调并争取四川谨诚司法鉴定所减收鉴定费用,居家隔离完毕后于4月22日上门接送其父子到内江进行了亲子鉴定。县司法局下一步将积极协调镇党委、政府按照政策规定,逐步解决其民政救济、低保、医保、住房等事宜。
安置帮教人员在成都天府机场接收张某
安置帮教人员星夜兼程,将张某安全送至其姐姐家中
安置帮教人员陪同张某父子到内江谨诚鉴定所进行亲子鉴定
司法所所长林锡超与张某小孩交心谈话,开展心理疏导、鼓励努力学习
司法所积极落实安置帮教责任及相关工作,采集其相关信息,建立个人档案,并教导其要以积极的心态重新面对生活,尽快融入社会,做遵纪守法的公民。张某表示,十分感谢县司法局、公民镇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为他所做的一切,今后一定会遵纪守法、洗心革面,重新做人,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绝不辜负党和政府对他的关心与帮助。(廖静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