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推行行政复议体制改革以来,泸县积极贯彻中央、省委、市委关于行政复议体制改革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公正高效的制度优势和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不断增进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提高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水平和公信力,有序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落地落实。
落实“三大保障”,确保改革取得实效
一是制定《泸县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实施方案》,整合行政复议职责,明确除实行垂直领导的行政机关、税务和国家安全机关外,由县政府统一行使行政复议职责,统一管辖行政复议案件。二是合理调配编制资源,突破复议人员编制瓶颈,充实复议办案力量,确保一般案件至少2名人员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原则上不少于3人办理,人员配备与工作实际相适应。三是落实复议工作保障,将行政复议工作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保障办公场所和办案设施,加快推进行政复议工作场所标准化建设。
“四大措施”并举,完善复议运行机制
一是规范行政复议工作流程,研究制定县政府行政复议工作规则,全面规范行政复议案件受理、审理、决定等程序,建立科学通畅、公开透明的工作流程,全面提升行政复议工作规范化水平。二是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委员会作用,完善工作规则,加强对行政复议工作的统筹协调,研究重大问题。建立政府主导,相关政府部门、专家学者参与的行政复议咨询工作机制,为依法审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提供咨询意见。三是推进“智慧复议”机制建设,全面推广使用“全国行政复议工作平台”办案,规范在线办案流程,在线公开行政复议决定,逐步提升行政复议案件办理高效化、智能化、便捷化水平。四是充分发挥行政复议的监督功能,建立健全行政复议倒逼依法行政、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监督机制,加大对违法或不当行政行为的纠正力度。
推动“五项计划”,践行复议为民宗旨
2022年一季度,泸县人民政府共受理行政复议案件17件,办结复议案件20件(含上年结转案件13件),撤销行政行为8件,纠错率达40%,通过行政复议解决行政争议的救济途径已逐渐得到群众认可。接下来我县将继续践行复议为民宗旨,推动“五项计划”,包括畅通行政复议救济渠道,降低复议受理门槛;加强复议人员队伍建设,提升办案水平;大力宣传行政复议制度优势,引导群众找准行政复议机关;发挥基层复议受理点作用,探索便民利民措施;充分运用协调、调解、和解等多元方式,妥善、有效化解行政纠纷,力争达到“案结事了,定纷止争”的效果,奋力开创泸县行政复议工作新局面。
(李向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