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儿子不养我,十年来都不管我们两老口!”彭山黄丰镇团结村村民何某到黄丰司法所反映大儿子不履行赡养义务。
接到反映后,司法所立即安排工作人员稳定安抚老两口情绪,同时派遣两位专职调解员向老人的大儿子了解情况。经了解,大儿子认为父亲偏爱弟弟。自16岁后就与父母协商分家并独自外出打拼,常年累月,这个“心结”成为隔绝父子亲情的鸿沟。如今老人已有84岁高龄,大儿子仍旧耿耿于怀,十年来,即使村委会多次调解,大儿子也始终没有履行赡养义务。
大儿子对于父母偏袒小儿子心有不满,这是矛盾爆发的焦点。找准矛盾焦点后,黄丰司法所专职调解员用情法相辅展开调解,以家庭实事为依据,共同回忆老两口抚养儿女的艰辛,并通过讲述身边孝老模范的事迹感化当事人,引导何某的两个儿子树立敬老爱老的思想。同时,详细向当事人阐述了《民法典》中对子女赡养义务的规定,无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与赡养费的权利,通过释法明理的形式提醒儿子们履行赡养义务。最后,司法所成员也分别和老人何某和长子展开谈心,让老人和长子单独交谈解开心结。
经过黄丰司法所先后3次调解,调解双方达成协议,自留地由两兄弟各耕种一半,何某两老口每年轮流与两个儿子居住,每年各自给付老人生活费3000元。长子当场给付生活费并将父母接回家中居住,困扰10年的赡养难题终于得到了有效解决,亲情裂痕得以修复。
达成协议当天,老人何某激动地向调解人员表示感谢:“你们不仅帮我们解了矛盾,还帮我找回了儿子。”
(童凤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