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间,社区矫正对象作为特殊人群,其心理情绪可能出现波动,可能会产生焦虑、烦躁等不良情绪。为了更好的贯彻落实嘉陵区司法局关于在矫正对象中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有关文件通知要求,增强矫正对象自我调适能力和抗压能力,日前,南充市嘉陵区司法局南湖司法所面向矫正对象袁某甲(化名)开展了心理健康谈话教育。
针对疫情期间,矫正对象可能存在的一些消极、负面情绪或者心理认知,南湖司法所从多角度开展心理健康教育,予以引导、激励。
引导学会释放压力和负面情绪,树立阳光心态。南湖司法所叮嘱该矫正对象,疫情虽然对其工作、生活产生了一定的影响,但是要换位思考,这段时间自己陪家人的时候多了,又何尝不是增进家庭情感的一个契机呢。“风雨过后,总会见彩虹,不妨尝试通过运动、转移注意力等方式减缓焦虑情绪,树立积极向上的阳光心态。
引导学会正面自我暗示,培养豁达的心境。南湖司法所叮嘱该矫正对象,要学会善用自我暗示法,不断激励自己,增添克服困难的勇气和动力。要培养豁达的心境,平衡好工作生活的关系,学会自我调适。
引导树立正确的角度定位,心平气和对待矫正。南湖司法所在谈心中,以该矫正所犯罪为例,指出与其把社区矫正当做包袱和负担,不妨把社区矫正作为难得的“学期”,正视过去的犯罪,正视自己在家庭的责任与定位,心平气和对待矫正,这样或许就能少不少纷扰,也有助于自己今后的工作生活避免重蹈覆辙。(任健 何晓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