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新修订的《四川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精神,将督查调研作为推动全面依法行政的重要手段,彭山区司法局开展了第一季度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督查调研工作,认真做好任务分工、协调把关、信息反馈、督促提醒等工作,为各单位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起到辅助和支持作用。
围绕中心,明确督查方向。认真研学了《四川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和《眉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的通知》内容,把握住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发”和“备案”两个环节,就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制发程序、内容条款、台账目录等重点内容开展督查,严格对标对表,做好信息反馈,确保督到点子上,促在关键处。
督调并重,细化工作方法。通过召开座谈会、查看资料、个案交流等方式,抽取了全区7个部门、3个镇(街道)开展了实地督查调研。强调以调研促进督查,就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发程序的薄弱环节、条款拟定的遣词用语、归口管理机制的建立、文件印发后的落实评估等问题与部门、镇(街道)开展交流,收集问题,换位思考,协助把关,提出工作建议。
强化实效,推动结果落地。针对督查中发现的制发程序不完整、台账管理不明晰等问题,建立督查台账,一案一账,一局一账,持续跟踪,动态更新,督促整改;针对调研中收集到的问题、困难,以及好的经验做法,开展归类梳理,研究改进措施,打好工作协同发力的组合拳,助力各部门建章立制,精准管理。
(沈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