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社区矫正对象的教育、监督、管控工作,提高矫正对象思想认识、预防脱管漏管等重新违法犯罪情况发生。近日,鱼塘司法所组织辖区内社区矫正对象开展集中教育学习。
会上,鱼塘司法所所长向社区矫正对象重申学习《四川省社区矫正实施细则(试行)》等相关管理规定,并以再犯罪被撤缓、收监人员为案例,开展警示教育,明确要求社区矫正对象一是做到端正矫正态度,严格遵守管理规定,有异常情况及时上报;二是做到按时按规报到,严格遵守请销假制度;三是做到定位手机畅通,不得私自关机;四是做到认真自省自改,提高在矫意识和服务意识,争取早日回归社会,做一名对社会有价值的人。
此次集中教育学习取得良好教育效果,进一步提高了社区矫正工作质量,强化了社区矫正人员的法律、纪律观念,保障了矫正对象的矫正效果。
(束丹/报送 罗应东/审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