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增强辖区内社区矫正对象的社会责任感与归属感,帮助其树立为社会服务的大局意识,金兰司法所结合当前森林防灭火工作,积极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参与森林防灭火公益活动。
活动中,社区矫正对象或身穿志愿服务红马甲,配合所在村组干部、党员一起深入人家户,通过悬挂森林防火横幅、发放资料的方式,宣传森林防火的重要性,向村民传导“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生态理念,营造了“森林防火,人人有责”浓厚氛围;或参与卡点执勤、巡逻查勘等工作,最大可能地杜绝野外用火的发生,切实增强群众自觉防火意识,引导群众参与森林防火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
长期以来,金兰司法所积极组织辖区内社区矫正对象开展各类公益活动,鼓励社区矫正对象“用改过自新的勇气”回报社会,用自己的实际行动为自己重新塑造形象,为解矫后顺利融入社会创造有利条件。
(斯德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