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制网
法治文化研究会

纳溪区开展社区矫正“三段式”集中教育

来源:纳溪区司法局 作者:王玉婷 发布时间:2022-03-01 16:39:14

2月28日,纳溪区社区矫正执法大队第三中队组织辖区内新乐镇、天仙镇、安富街道的社区矫正对象开展“三段式”集中教育,达到多层次的教育实效。

8c24fa3e73f1285cad734b30cda4ebe.jpg

“学习教育段”,集中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重要性和意义,进行反诈宣传和警示教育,要求社区矫正对象要严格遵守社区矫正各项监督管理规定。

2d8ee05dfddd0d5b1bc586f6dca11c5.jpg

“队列整理段”,对军姿、立正与稍息、整齐报数、齐步行进与立定、跑步前进与立定等进行了强化训练,增强社区矫正对象纪律意识。

c59ec5d4bae77e1d34e624eabe64299.jpg

“公益劳动段”,对公共区域进行清理杂草、捡拾垃圾、清理垃圾池等公益活动,在劳动过程中进行社会公德和社会责任感的教育,培养社区矫正对象的公益意识、服务意识。

(王玉婷)


责任编辑:唐方琼

新闻总署国登2012-F00075847号· 知识产权 (川)作登字2017F00078064 · 连续出版物刊号 川KXO1-093 · 互联网信息服务许可证 川B2-20191090 ·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川网文【2019】5415-440号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 川字第00217号

出版物许可证 新出发字第510105010299号 · 川文旅审函【2019】886号 · 川新广审批准字【2017】335号 · 川法学文研批字【2015】012号 · 川法文批字【2019】009号 · 川新广批函字【2016】30号

国家商标局受理第23862702号 · 网络安全资格认证第23955号 · 省法治文化研究会融媒体中心负责技术、维护和管理

蜀ICP备18021130号-2 川公网安备 51010402001487号

本网站(非新闻类)刊发信息不代表主办单位和本网之观点,如有异议请联系本网删改·法律顾问:省法治文化研究会专家委(何艳律师)

四川省法治文化研究会 四 川 法 制 网版权所 有 ,未 经 书 面 授 权 禁 止 使 用

Copyright © 1997-2020 by www.scfzw.net all rights reserved

电脑版 | 移动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