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泸州市司法局完成2021年度泸州市人民监督员考核工作,10名市级人民监督员被考评为优秀。
2021年人民监督员考核是选任管理体制改革后,泸州首届人民监督员5年任期届满前的最后一次年度考核。泸州市司法局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办法》,对近年来人民监督员年度考核工作进行全面总结、系统规范,专门成立考核领导小组,制定考核方案,明确考核要求。
为保证考核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全面准确反映人民监督员履职尽责情况,市司法局指定专人负责人民监督员履职考评工作,通过现场参加监督评议和检务活动、定期开展网上监督实务知识考核、建立检察院对人民监督员履职情况反馈机制、听取人民监督员所在单位或居住地基层组织意见、审查人民监督员履职情况报告等方式对人民监督员进行全面、全程考核。建立“一人一档”,将学习培训、履职尽责、遵纪守法等情况信息记入人民监督员个人档案,作为年终考核评级的重要依据。经市司法局人民监督员考核领导小组近1个月的集中考核评定,全市52名市级人民监督员中10名同志考核评定为优秀。
2021年,全市人民监督员深入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办案活动接受人民监督员监督的规定》,不断提升履职能力,依法参与检察办案活动,提出合理意见建议。对规范检察权行使、扩大公民有序参与司法、提升司法民主、促进司法公正起到积极促进作用。全年全市人民监督员参与案件监督评议、公开听证、巡回检察、法律文书宣告送达、案件质量评查等共计258件(次),参与人数690人次,是四川省人民监督员参与案件监督评议和检务活动最多的市州之一。
(皮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