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不仅要实现,而且要以看得见的方式实现”。
司法公开是保障人民群众诉讼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与表达权的重要途径和方式。“酒麒麟”带您了解,这五年,泸州法院如何主动接受监督,让司法更阳光。
主动接受人大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
坚决执行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决定、决议。 五年来,主动向市人大、市政协报告通报扫黑除恶、知识产权保护等各项工作,认真办结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16件,及时办理回复意见建议210条。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推送法院工作信息2.09万条,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观摩庭审、见证执行等活动3227人次。 自觉接受检察监督和社会各界监督 五年来,办理检察建议218件,审结抗诉案件67件,与市检察院签署《工作联席会议纪要》。 邀请媒体记者参加“法院开放日”等活动157次,开展新闻发布会65次。 裁判文书上网29.9万份,庭审直播3.7万场,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1.91万件,切实落实司法公开,扩大司法民主。